法律書記同法律行政人員既分別?

2007-11-23 7:24 pm
哩2種職業分別係做D咩??

回答 (1)

2007-11-23 7:35 pm
✔ 最佳答案
法律書記 ( Legal Clerk )


工作簡述

法律書記負責各類文書工作,為律師提供支援。他們在律師事務所、律政司、法律援助處及司法機構等工作。他們主要負責: 草擬簡單法律文件

預備法律信件和表格

向法庭提交狀書、送達文件

在公司註冊處及土地註冊處查冊

聯絡政府內部及外間的法律專業人員

在政府機構內,法律書記需要代表政府出庭擔任定額 罰款案件的主控工作和出席小額錢債案聆訊等。

http://llcmhlau.edu.hk/Committee/cgc/data/law/content4.htm

法律行政人員 ( Legal Executive )

工作簡述

在律師和大律師的事務所、律政署、警務處、懲教署、海關、入境處和商業機構的法律部門內提供支援服務

在律師及大律師的督導下工作,職責包括: 草擬文件

接見當事人及證人

在當事人作出口供時給予意見

準備及出席簡單的法庭聆訊

處理辦公室內的日常行政工作

http://llcmhlau.edu.hk/Committee/cgc/data/law/content5.htm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27: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23000051KK0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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