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您是指2007年11月29號交吉嗎?
以往的慣例,是在交吉日前一天才相約驗樓的。但經歷多年的轉變,因需達成買賣方的時間協同問題,故現時的驗樓日,可提早至兩日或數日前。
理論上,是大家談信任。往時,怕提得太早,賣方從中有些歪念,那買方會沒保障。
所以此刻的您說,提早了3日,也不太為過。
絕對可接受的。放心!買樓是開心事,不要為了小事太過執著,與賣方閙得不快。您可這樣想,屋是長住的,日後住得開心否,暢順否,多少都因您買樓及收樓前的過程種下的因,那您想果是如何呢?
我會建議您驗樓當日,開開心心去看,不要過份挑剔,沒可能太過完美的。將心中的要求降低一些,寧可收樓後,預了會花錢去處理。那對您的心情好一點,日後住都住得興旺呢!
2007-11-24 11:24:55 補充:
多謝提問者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