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指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及其女兒陳慧玲,分別在九三年間,於恒生及永隆銀行 ,各自以「十成按揭」及「九成一按揭」購入物業,有「以權謀私」之嫌。陳方安生回應指,「我從來無以權謀私」,重申自己是以兩個物業做抵押,「根本唔存在十成按揭」。她並無否認女兒取「九成一按揭」,但就強調,「她從來都唔會以我的職位去搵著數。」
立法會港島區補選候選人陳方安生,昨日出席泛民主派 為她舉行的助選造勢大會。被傳媒問及有關她與女兒在九三年,分別以「十成」及「九成一」按揭購入物業一事,是否涉及「以權謀私」。她回應指「我從來都無以權謀私」。她說,作為公務員「第一樣要學,同一定要履行就是廉潔,所以我永遠都會照規矩辦事,從來唔會以我的職位去貪小便宜,或者搵著數」。
稱不會靠官位「搵著數」?各位會點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