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善養費?

2007-11-22 8:03 am
多年前因為老公失,我單方面申請離婚,當時只做左一蚊善養費,而家前夫出現番,不過向大陸工作,我可唔可以要求加善養費呢?因為我已獨力養女兒多年,向大陸係咪代表我無前夫辦法呢?如果有得攪又向邊到攪呢?

回答 (1)

2007-11-22 8:42 pm
✔ 最佳答案
why not ? 因之前你前老公失蹤, 咁通常律師都會象徵式叫你做" 一蚊善養費",
(因我之前都係咁) , 但唔代表佢真係俾一元, 而係如果佢已現身, 經濟可俾回善養費,
那你可去法律緩助遞交申請表, 要求佢要俾返你所要求善養費, (但我想問你前老公現在有沒有經常回香港????如你有佢香港住址 and 大陸住址都要, 總之一定要搵到佢啦), 咁緩助處那邊就會搵律師帮你造文件遞上法案, 如果佢唔現身同你律師傾, 咁律師可向法院申請禁止你前老公出境, 佢如果經常返大陸, 咁仲好, 一定會現身.....
but ........如果佢直頭唔返香港嘅話, 咁就煩好多, 不過你都可以問吓緩助處那邊)
而家要做, 係去法律緩助處到, 申請咗先, 因都要等呀, (約一個月左右啦)
如果你有$, 咁唔駛等, 立即去私家律師搞, 仲快,
天無絕人之路, 只有自已絕自已條路!!!
加油!!!

收錄日期: 2021-04-23 17:23: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22000051KK0002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