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果你被控傷人罪,自衛是一個辯護理由,即系如果證明真系自衛的話,就冇罪。
甚麼是自衛,一般而言,即系以合理武力制止他人對自己或其它人作出逼近眉睫的傷害。
例子1,有人用槍射你,射唔中,又再射,你還擊用槍射死他,應該屬于合理武力范圍的自衛。
例子2,有人用拳頭打你,你用槍射他,這樣一般而言算是超出合理武力范圍,不算自衛。
例子3,有人用刀吉你,之后逃走。你在后面用槍射他,不能算自衛,因為你已經沒有即時威脅。
例子4,有人用拳頭打你,你試圖足住他制止他再打,但糾纏中他受傷,一般而言應可算自衛。
如果系自衛,就冇罪,沒有怎麼判的問題。如果超出范圍,就是犯罪,判罰以該罪嚴重程度決定,試圖自衛只是求情因素之一,有可能減刑。
上述為一般理論僅供參考,并非法律意見,我建議你找律師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