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問題...URGENT!!

2007-11-20 7:14 pm
我先生已離開了家2個月, 我懷疑他和他的女人有了BB, 所以要求我立即離婚. 因為層樓是沒有我的名字,所以我還未應承他.

請問如果我不笞應的話, 是否分居夠2年便可無條件離婚?
到時我和我的小朋友都不知如何是好!?

有無啲好意見教教我??

心痛人上!

回答 (5)

2007-11-20 7:37 pm
✔ 最佳答案
想離婚就要講妥條件, 分居2年只不過係手續既最低要求. 冇你簽名同意係搞唔成既. 要雙方同意簽名才作實. 最好可以有間屋往, 否則外出租屋往一d都唔平! 而平既就冇好, 生活環境對小朋友有一定影響! 離婚條件除要比你地生活費外, 層轉度你名更好, 起碼居住無憂. 但一切要向律師講清楚你想點, 因為提出既係佢, 你有權要求你所需要既. 但一旦作實後就不能再改. 法官跟據你要求係庭上向佢作出提問, 佢必須一一答應才過關成功. 祝順利!!
2007-11-20 7:44 pm
如果他的心都不在你處你可以應允他離婚, 不過你有權要求佢可將層樓轉你名(其實法律上你有榷分佢半層樓~就算沒你名字, 所有佢的物業, 你都有權分佢一半ga), 因為你同小朋友都要住屋, 而佢又咁對唔住你地, 你可理直氣壯地同佢攞嘢 tim ar !! 仲可要求佢比一筆錢 or 按月給你家用(但有機會佢比幾期之後又唔比, 你追的時候就煩啦) 總之你諗到啲都起碼同佢分一半, 他肯給予你的, 便可在律師樓簽紙就得 ga la, 如他為難你的話就要上法庭, 由律師幫你"曾"取 !

不要擔心, 勇敢向前行, 好快就有更好的明天 !!
2007-11-20 7:38 pm
我懷疑他和他的女人有了BB, 所以要求我立即離婚.----你只是怀疑而己,法律講

証据,你留意收集一些真實的野。如果有他是犯錯方,小女歸你,他要給贍養費、

婚內房產,通常判給你---我講通常。

因為層樓是沒有我的名字,所以我還未應承他. ---唔洗你應承都可單方入紙申請,

如果這段婚姻不可繼續,你問下男方開什麼條件來?滿意,協議离婚,省律師費。

不滿,找律師打返來lo。
2007-11-20 7:28 pm
呢d問題最好問下有經驗既人事
我推介一個人比你 佢係9點-12點 有個電台節目叫星空奇遇鐵達尼--麥潤壽
電話係1872388   同佢傾完會好開心 佢教你好多野嫁 ^^ 
2007-11-20 7:27 pm
我建議你搵社工協助來解決. (例如:明愛)

收錄日期: 2021-04-28 13:24: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20000051KK0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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