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問題係, 女性要突出佢地既性徵, 先可以吸引到男性注意, 如果連吸引男性注意都做唔到, 又點可能走埋一齊, 甚至結婚呢?
吸引到男性注意
同令男性動淫念是兩回事
若只有令男性動淫念
才可以吸引男性
這真是吸引了那男性嗎
還是只吸引到男性的情慾
你的觀念為何只有"喜歡"和"情慾"
卻沒有愛呢
只愛女性的性徵
這還是愛嗎
吸引男性注意而做d 突出性徵既行為, 簡單至例如穿短裙, 咁其實係咪已經同神既道有所違背? 但如果女性唔係咁做, 又點搵到個歸宿?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提前(2:9- 11)
聖經就是這樣教
神自會給你一個好歸宿
自己找一定不及神給你的好
而且上面已說了
找一個只知你的外貌的歸宿
這就不是一個好歸宿
結果可能因為識人唔多, 無得好揀, 而焗住揀左個唔係咁配合自己既人...咁其實係咪一件好事呢?
難道識得人多
就可以揀一個真正合自己的人
那人十分壞也真正合自己嗎
這就是你所說的好事嗎
為左避免動淫念, 而刻意忽視, 無動於衷, 呢個男人又點會主動去認識呢個女人呢? 又點會有進一步既發展呢? 男同女又點會結合呢?
再說一次
淫念與認識人與人交往
是不相等的
若與人交往就要動淫念
那麼這人就沒有自己個人的空間
而只有淫念的空間
根本就只是一個淫念的容器
有人可能會話, 女性可以透過佢既樣貌, 性格黎吸引對方, 但問題係, 如果呢個人唔係女人, 又會唔會吸引到男性呢? 如果呢個樣貌同性格係放係一個男人身上, 對男性既吸引力又係咪一樣呢?所以歸根究底, 吸引男性既, 都係女性既性別, 所以女性需要突出佢地既性徵去吸引男人。
問題還是一樣
簡單d 講, 係女人吸引男人呢個過程裡面, 女, 不合神既道, 男, 思想犯左姦淫, 但無奈男同女係要透過性別差異黎互相吸引, 最終先會結合成夫婦, 咁係咪好矛盾呢? 定係根本人類理解神既旨意係有偏差呢?
所以你這個結論
並不合理
因為在人的因素
和聖經的原則之下
都沒有足夠的理據
或者簡單d講, 即使呢個女人幾含蓄, 唔需要用任何性徵表現去吸引男人, 都有男人傾慕佢, 但知道原來佢身體結構有問題, 平胸無乳房, 下面無野, 咩都無, 假設係怪病, 總之咩都無, 又無反應, 講得白d, 姐係無晒呢d 女性既性徵或者性器官, 咁男人仲會唔會鍾意佢呢?
如果答案係唔會既話, 咁係咪代表男女吸引事實上係要靠性徵呢?
如果答案都係yes 既話, 咁點先可以唔違背神既道, 而去吸引到異性呢?
問題就是"愛"
而不是淫念,性徵等的問題
你是愛那個人呢?
還是愛那個人的性徵呢
還是愛自己的淫念呢
聖經係點定義"淫念"?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太5:27-28)
就是那向婦女行淫的心
如果我見到一個女人, 佢身體同樣子都好吸引, 我幻想到佢裸住身體訓係我面前, 但我地咩都無做, 咁算唔算動淫念?
算
再露骨一d, 如果我幻想對方替自己手淫或者自慰or sth samiliar, 但無性交, 咁又算唔算動淫念呢?
算
如果對方刻意挑逗, 而因此我喜歡佢, 咁又算唔算動淫念呢?
算
但事實係, 好多情侶開始喜歡一個人, 係因為對方做左一d 性方面既暗示或者挑逗行為而開始一段戀情, 例如撫摸, 例如小背心, 例如聲線, 例如某d 涉及性話題既說話, 或例如流汗(科學證明男性流汗會挑起女性性慾), 呢d 等等都係同性慾牽上關係。
這不是鍾意一個人的原因
只是對這些方面有衝動
自己唔承認, 唔代表體內無發生。既然體內發生對性既反應, 可能係荷爾蒙咁簡單, 但已經代表你動左淫念。
是啊
但是應該由得你那些淫念發大嗎
而且體內發生對性既反應
是代表你淫念的開始嗎
還是你由它變成淫念呢
無呢d 野, 根本呢段感情就唔會開始。咁又點解釋呢?
不是每個人都因為
異性某d 性方面既行為而受吸引的
無呢d野
感情一定開始唔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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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
人的心是明知的
如果不是這樣
就不會把自己的曲解和矛盾
當成基督教的曲解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