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過香港海關被檢查隨身手袋問題.

2007-11-20 7:19 am
如果由外地回香港時,被香港海關抽查, 而身上只有一個手袋, 海關是否不需要提供任何解釋, 便可以檢查旅客的所有私人物件, 包括錢包(連放散銀及紙幣的地方都查), 化妝袋,散銀包及其他物品?其實有沒有侵犯個人私隱? 如果旅客沒有藏有任何違法物品, 而旅客對這次檢查覺得不滿, 是否可以投訴?

回答 (1)

2007-11-20 8:07 pm
✔ 最佳答案
根據香港法例第章<香港海關條例>第17BA條 - 在無手令下的搜查和檢查:

海關人員為執行本條例或附表2內指明的條例, 可在任何進入或離開香港的地點或在香港水域以內的任何船舶(軍用船艦除外)上, 要求獲准檢查隨同任何人且正在進口香港或從香港出口的行李及個人財物.
所以香港海關是可以不需要提供任何解釋, 便檢查旅客的所有私人物件, 包括你上述所講的物品, 甚至搜你身. 就算佢搜唔到任何違法物品, 你都無聲出. 投訴亦唔會受理. 因為有法律授權佢咁做. 正如警察係街查ID, 你無得say no, 佢亦唔需俾理由你.
當然, 如果佢搜查時態度唔好, 你係可以針對佢嘅禮貌 / 態度去作出投訴.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48: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19000051KK0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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