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有冇規定父母要供養子女到幾多歲a?

2007-11-19 8:16 am
澳門有冇一條法例係規定父母要供養(包括衣食住行,讀書)子女到幾多歲ga??

一個十九歲,就快二十歲ge女仔(住喺澳門),讀緊拱北ge大學一年級(寄宿),
佢媽媽供緊佢讀大學,每個星期都俾兩百五佢做生活費,(學費,水電費另外俾)
但因為個女仔成日番番澳門做兼職,每個月都有成四千蚊人工,媽媽唔想佢成日去做兼職影響學業,所以警告佢再成日番工就唔俾錢佢

咁如果個真係媽媽唔幫個女俾生活費、住宿費、學費,要個女自己俾&學費自己問政府借ge話...
會唔會犯法ga?


唔該答下我吖,我屋企而家嘈到拆天喇!!
更新1:

to:cck_gary 你做咩話我荒謬a? 我而家就係唔識法律所以先嚟發問 你喜歡答就答,唔喜歡就咪答, 無啦啦話人荒謬,你冇病下 有病就睇醫生啦 都未見過d人咁過份ga 而家荒謬嗰個係你囉!!好唔好

回答 (3)

2007-11-20 3:06 am
✔ 最佳答案
....澳門民法第一千八百一十七條例明監護權的終止:

第一千八百一十七條
(終止之時刻)
監護因下列任一事實而終止:

a) 成年,但第一百一十九條所規定之情況除外;

b) 解除親權,但第一千五百二十一條所規定之情況除外;

c) 收養;

d) 禁止行使親權之終止;

e) 父母行使親權障礙之終止;

f) 母親身分或父親身分之確立。


根據以上(a)條文 在澳門法定成年年齡(18歲)以後, 監護人(父母)就可以終止撫養子女的義務。
因此, 個媽媽不再供養個女, 要個女自己養自己是不犯法的。(而且就我個人意見, 是應該的)
2007-11-19 11:29 pm
本身你個問題已經有問題,父母養子女及供書教學,與子女供養父母孝順尊敬。
呢D係人倫,係禮法,係幾千年傳統。(西方人比較照顧子女,老了是依靠自己D退休金同政府,同華人有少少唔同,中國人一直說養兒防老。)

如果你問唔養個女仔算唔算犯法!
我覺你簡直係荒謬,成20歲,有知識,有生活同工作能力;反而點解要養個女仔?!

佢都識做兼職,D人工有無孝敬父母?我估要佢用來自己讀書D費用都唔捨得,覺人地欠佢,應份比錢佢洗。。。。。

我未聽過有D法律咁樣定!
唔比佢讀書,或者疏忽照顧咁就有違法,不過都有年齡限制啦,20歲超哂界。。。
2007-11-19 1:27 pm
基本上我地於十八歲既時侯已經被法定為成年人,父母其實應該已經冇義務供養我地.
我地係十八歲前只要父母有能力就一定要養大我地,冇既話我地就會俾人丟去孤兒院..
咁係呢個case入面,個女夠左十八歲,父母繼續供讀書呢,其實係權利黎,佢鍾意停就停,唔需要負任何責任,亦都唔會犯法,因為保護小童利益既法例係佢身上再唔識合使用.
如果個媽咪唔肯供,個女亦都夠資格同政府借錢讀既..
所以呢..都係聽媽媽講吧啦...
參考: 法例我就真係搵唔到喇sorry..可能我講既野有錯架..參考下算喇..

收錄日期: 2021-04-26 14:19: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19000051KK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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