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其實你首先
1. 可以自己到土地註冊處/或者搵律師,對該物業作出一個土地冊查 (只要提供物業地址便可,當然要比查冊費),
2 當做了土地冊查(historical and current land search),你便可以知道該物業之歷史,你可以知道物業有幾多手業主、物業現在有沒有由屋宇處發出之維修命令、有沒有釘契(假如前業主因多個月沒有交管理費而被管理處釘契)、現任業主有沒有按揭、有沒有破產命令等等
3. 買賣雙方最好分開律師行代表
4. 你地可以叫律師行比一份臨時買賣合約geh 樣版比你地自己簽,你可以在臨時約上加減條文(當然要買賣雙方同意)。簽臨約前你亦可交比律師望一望先簽
5.當然最後透過律師做一連串文件,如正式買賣合約、樓契、按揭契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