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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腿”是形容一個人感情出軌、腳踏兩條船甚至多條船的代名詞。
“劈腿”這個詞是台灣年輕人近年來新興的流行用語,尤其自從“林韋君劈腿事件”之後,在媒體的炒作之下,“劈腿”這兩個字,儼然成為形容一個人感情出軌、腳踏兩條船甚至多條船的代名詞。
和“花花公子”“風騷女人”等以往的花心分子稱呼的含義不同,劈腿族是指一個人同時和幾個人維持長期固定感情交流的方式。劈腿族和豔遇與偷情的最大差別就是,豔遇可能是偶然間相逢的瞬間釋放,偷情是在一對情侶關係之外再展開的隱瞞戀情,至少作為第三方的情人是知道有另一個人存在的。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媒體在報導娛樂新聞時都習慣用“劈腿”一詞來形容某位藝人同時與兩位以上的異性交往,用情不專的表現。
現代的社會“劈腿”漸漸成為一股潮流,年輕人視“專一”為老土的表現,他們認為單單與一位異性交往是限制了他們的選擇的自由。筆者對這樣的趨勢不能苟同。
筆者認為多認識朋友無妨,但是筆者不贊成“劈腿”的行為,就是一邊和A小姐談情說愛,另一邊又與B小姐打情罵俏的。實際上,用情不專會帶來許多的負面影響,比如感情受到傷害的那一方難再發展新感情,或是對婚姻有恐懼。甚至有些人在被對方背叛的情況下失去理智而釀成傷人的慘劇等等。而且最後主角常常是落得兩頭不著岸的結果。
相反的,彼此專一的相愛使我們在關係中得到信任及安全感,感情因此更加穩定。筆者也認為穩定的感情使我們成長,促使我們在工作上、人際關係上等個方面有更好的表現。因此筆者認為專一並不老土更不是多餘的。在此勸勉“劈腿”族們,“腳踏實地”才是更為明智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