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下[The compound-interest problem] o個部分:
http://en.wikipedia.org/wiki/E_(mathematical_constant)
個例子本身都唔難明,
就係話假設我個戶口一開始有$1,
跟住本來銀行係每年計一次息,
佢個interest rate 係100%
甘即係我一年後會變左有$2
甘條formula就係$1*(1+1)喇
甘如果銀行而家改做每年計兩次息,
佢就話條formula係$1*(1+0.5)^2
本來望落去就好似好合理,
因為本來一年計一次就係+1
一年計兩次就係加+0.5
但係如果一年計兩次息o既話
就會變左比原本多左錢
因為$1*(1+1)=$2
但係$1*(1+0.5)^2=$2.25
如果銀行係有心想比多d錢
洗乜甘煩要分開兩次計
倒不如話個interest rate係125%
跟住一年計返一次咪得囉?
所以我想問分開兩次計, 有咩好處呀?
唔該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