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簡稱m)同合夥人(簡稱k).合資一間公司
係本年8月,8号風球,業務不作運中(即無開工),
k私下回店取物品,更係公司大堂後梯不小心留下火種,
導至防火灑水.另到同層另一間公司(簡稱c)損失,現在因c要追賠贘問題,k無私下回覆c..
因c知m.k係合夥人,更向公司追賠贘問題...
1.m同c傾過呢件事係有關k私人問題,但c不收理
2.c堅決要向公司追賠贘問題,是否正確?
3.當曰公司無運作,m亦無授權k回公司做任何行為
4.平日多係m返工,k有工作做先回店,理應k除工作時間外其他己算私人行為呢?
5.呢件係k私人行為... c係咪要告公司,先可告k私人?
6.現在k原全逃避c問題,m可以做到什麼行動(報案...)
7.如果c決定告公司,k逃避問題不上法庭成認,m代表公司上法庭,可否用保險公證行文件.(公證行知件事起因為k自己發生)
證明係k私人行為呢
件事令到我好大壓力.請幫下手m可以點做
因無$塭律師.法律援助署好似唔受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