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略知道,所有土地,一般都是屬於國家的。
亦知道所謂「賣地」,其實是政府把土地租給買到該土地的人士五十年。當五十年過後,政府就有權把該土地及有關的物業一併收回。
但本人的問題是,當一個人買樓時,根本不會去注意什麼地租年限的,那麼一般買樓人士(或租樓人士)應如何去理解這「地租年限」背後的意義呢?
就以本人為例,最近剛買入了一間居屋,雖然該居屋是於2002年已落成,但其後因為居屋停售,一直未有賣出,直到近月(2007年10月)才賣出。那麼我所買入的居屋,其地租年限(所謂的50年)對我有什麼影響呢?
我又如何可以check到我買的樓之「地租年限期」呢?
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