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新的居屋業主。現想知道關於補地價的問題。
曾聽人說過居屋一天尚未向政府補地價,該物業就不能作任何買賣。
首先,本人也略略知道,若日後作買賣時,本人要向政府補回物業之折讓差價,即大約是物業當時(日後)市價之三成。
但本人想問,就算本人現在沒有想作買賣的意圖,那是否仍然可以先向政府補地價呢?
如果可以,那該補地價的金額又是如何計算的呢?是否是按現時物業市值之折讓差價去計算該補地價的金額呢?
謝!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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