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香港法院公證問題(急)!!

2007-11-14 11:55 pm
非常希望有人可以幫到我!

問題是這樣的:

本人己是成年人,亦是香港出生的正式香港公民。 最近本人欲被一名台灣人收養,但根據香港條例是沒有收養成年人的規條,但台灣是有的,那我就去台灣那邊辦理,現台灣法院出了一封信,註明需出示兩樣文件:
1. 出示證明親父母不用我扶養並需經過香港法院的公證,後再拿到台灣註香港辦事處認證 ;
2. 我的單身證明需先拿到台灣註香港辦事處認證。

第二項非常簡單,但第一項就有點難度,因為我在網上找不到相關資料,問律師事務所,他們說回覆我也沒有下文... 那我又再問清楚台灣那邊,得知可以找香港律師事務所辦公證也可以,亦有相同效應,但現在真的不知道有那家有代辦?

希望一些懂得這方面的人仕能幫忙回答一下,如能幫我代辦的律師事務所也希望可以報價給我,因為本人並沒有太多錢,希望盡量可以給我一個最優惠的價格.. 真的很急~!!

謝謝!

回答 (1)

2007-11-19 10:38 pm
✔ 最佳答案
你需要的是找一名公証人(Notary Public), 去証明份文件的真偽. 辦法有二:
1. 你帶埋身份証同份文件, 到民政事務總署屬下的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辦理宣誓, 費用全免:
http://www.had.gov.hk/tc/public_services/public_enquiry_services/faq.htm#1
2. 你帶埋身份証同份文件, 到任何律師行辦理公証人服務, 費用約每份$400 - $500.
律師要預約, 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在服務時間內不用預約. 兩者都可立刻搞掂.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16 00:47: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14000051KK0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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