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不是,有無現金價值都可以取消保險單的。
不可異議
按照條款的規定,保險人不能對保險契約的有效性(Validity)提出異議(質疑)。保險人可能會以懷疑投保人違反最高誠信原則為理由(即投保人遺漏(Omitted)或錯誤陳述(Misrepresented)了某些重要事實),而對保險契約的有效性提出異議。因此,不可異議條款(Incontestability Clause)的基本內容包括:
(a) 保險契約生效2年之後,保險人不能(指一般情況下—見下文說明)對合約的有效性提出爭議;
(b) 所謂最少兩年期(可異議期(Contestable Period))限是指被保險人在此期間仍然生存;
(c) 按照澳門法律,若證實投保人存在欺詐行爲(Fraud),索償人便不能依據本條款而去反對任何針對保險契約的有效性所提出的質疑。不論契約的內容如何,澳門法律是不容許欺詐行為的。
[舉例:假設一項免體檢保險是完全依賴被保險人聲明的身體狀況資料而安排的。被保險人沒有提供某些重要資料,而這些資料可能會導致保險人根本不會為他提供保險。三年之後,被保險人死亡。按照最高誠信的一般規則,保險人有權拒絕承認該保險契約。但因為不可異議條款,在不涉及欺詐行為的情況下,保險人不能拒絕承認該保險契約。如果確定了存在欺詐成分,那麼按照澳門法律,保險人有權拒絕承認該保險契約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