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迫遷,我最長可住多久 ?

2007-11-14 4:19 pm
我現在居住的單位早在 2002年 簽下年生、一年死的租約,且有兩個月按金在業住手上,

他上個月口頭說單位要自住收回,但我跟業主講因明年7月我亦將離港工作,問他可否通

情到明年7月 ? 但剛收到他的通知,給我最多住到12月底 !!!

自2002年簽了那份約後,我們一直沒有再約過任何約 ,也沒有約續約,我就一直交租、他

一直租給我,我亦從沒有欠租記錄 ....

(1) 是否一定要12月底遷出 ? 對住客似乎很不公平 !

(2) 有甚麼方法既不犯法,又可住到 2008年7月 ?

(3) 如果我明年 7月就一定要離港,如何可在離港前取回兩個月按金 ? 又不用再回港追討 ?

回答 (5)

2007-11-14 5:54 pm
✔ 最佳答案
因為你地冇再簽任何租約,所以你要搬走,
通常,都係你交返單位俾業主個日,業主會準備
返d按金俾返你,千奇唔好俾佢拖你,
去地產舖睇下有冇單位租啦~
2007-11-14 11:12 pm
你只可同佢傾, 但佢有權唔肯, 因佢己給你超過一個月通知期, 試吓加d租$睇佢會唔會通融囉!
2007-11-14 9:59 pm
你現在沒有任何合約,個業主已比足1個月時間通知你,你只有搬走,沒有其他辦法.或者你問下你個業主,是不是想加租,你就加多一二百比佢,等佢比你住到明年7月囉,如果個業主唔肯既,你都無辦法.認命啦.
2007-11-14 5:47 pm
1 no 2 可住到 2008年7月
2007-11-14 5:03 pm
no la! u can stay only 2 mouths
go to find the house la, quick!!


收錄日期: 2021-04-13 21: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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