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是誰發明?

2007-11-13 11:34 pm
電話是誰發明?

回答 (3)

2007-11-14 12:17 am
✔ 最佳答案
貝爾一直被視為電話的發明者。

眾所周知的電話發明者是美藉蘇格蘭人貝爾,但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一項歷史性議案,在意大利裔移民梅烏奇逝世一百多年後,承認他在發明電話方面的貢獻,間接澄清電話發明者應是梅烏奇而非貝爾。

英國《衛報》在題為《美國裁定貝爾沒有發明電話》的報道中,指歷史學家與美藉意大利人成功說服美國承認梅烏奇(Antonio Meucci)這位「機械天才」才是「現代通訊之父」,並指意大利人對於「藉偷竊他人成就致富揚名的貝爾(Alexander Graham Bell)終被否定,感到高興」。

美國眾議院通過的議案首句為「意大利偉大發明家梅烏奇的事業,既非凡且可悲」,末句「眾議院認為梅烏奇的畢生成就應獲肯定,而他在發明電話方面的貢獻應獲承認」。議案雖無說明貝爾並非電話發明人,但已透過陳述事實來闡明這點。

梅烏奇1855年發明電話


梅烏奇於一八五五年設置了世上首個電話系統。

根據議案與《衛報》的描述,一生坎坷的梅烏奇早在一八五零年移民紐約時,便發展電話技術;五年後,因其妻行動不便,他便設置了歷來首個常設電話系統,讓她能在二樓房間致電到地下工作室找他。

一八六零年,梅烏奇公開示範其電話系統,當時紐約一份意大利文報章曾報道此事。但因他已將大部份積蓄用於研究,沒有餘錢將這發明變成商品,加上英語不佳,所以一直無法向商界推介此具「會說話的電報機」。

他甚至無法籌足二百五十美元,申請電話的永久專利權,因而只好逐年付十美元申請臨時專利。首次申請是在一八七一年,三年後連十美元也再付不起。

在這三年期間,他將發明雛型送往西聯電報公司示範,但每次要求會晤該公司高層均不獲接見。一八七四年,他向該公司索回電話,回覆是「遺失了」。

兩年後,與梅烏奇共用一個實驗室的貝爾申請電話專利權獲准,因而成為名人,更獲得西聯電報公司的資金支持。梅烏奇提出訴訟。一八八七年,美國最高法院受理此案,美國政府亦擬控告貝爾詐騙,但案件不斷押後審訊。一八八九年,梅烏奇逝世;四年後,貝爾的專利權期限屆滿;再過三年,此案被撤銷。

沒錢付註冊費喪失專利


眾議院的議案清楚指出:如果梅烏奇在一八七四年後能繼續支付十美元維持臨時專利權,「貝爾就不會獲授專利權」。意大利《共和國報》周日對議案表示歡迎,並指這是「狡猾的蘇格蘭人」貝爾一個「遲來的報應」。

手機發明
1973年4月的一天,一名男子站在紐約街頭,掏出一個約有兩塊磚頭大的無線電話,並打了一通,引得過路人紛紛駐足側目。這個人就是手機的發明者馬丁·庫帕。當時,庫帕是美國著名的摩托羅拉公司的工程技術人員。


  這世界上第一通移動電話是打給他在貝爾實驗室工作的一位對手,對方當時也在研製移動電話,但尚未成功。庫帕後來回憶道:“我打電話給他說:‘喬,我現在正在用一部便攜式蜂窩電話跟你通話。’我聽到聽筒那頭的‘咬牙切齒’———雖然他已經保持了相當的禮貌。”


  到今年4月,手機已經誕生整整30周年了。這個當年科技人員之間的競爭產物現在已經遍地開花,給我們的現代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


  馬丁.庫帕今年已經74歲了,他在摩托羅拉工作了29年後,在硅谷創辦了自己的通訊技術研究公司。目前,他是這個公司的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馬丁·庫帕當時的想法,就是想讓媒體知道無線通訊———特別是小小的移動通訊手機———是非常有價值的。另外,他還希望能激起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的興趣,在摩托羅拉同AT&T(AT&T也是美國的一家通信大公司)的競爭中,能支持前者。


  其實,再往前追溯,我們會發現,手機這個概念,早在40年代就出現了。當時,是美國最大的通訊公司貝爾實驗室開始試制的。1946年,貝爾實驗室造出了第一部所謂的移動通訊電話。但是,由於體積太大,研究人員只能把它放在實驗室的架子上,慢慢人們就淡忘了。


  一直到了60年代末期,AT&T和摩托羅拉這兩個公司才開始對這種技術感興趣起來。當時,AT&T出租一種體積很大的移動無線電話,客戶可以把這種電話安在大卡車上。AT&T的設想是,將來能研製一種移動電話,功率是10瓦,就利用卡車上的無線電設備來加以溝通。庫帕認為,這種電話太大太重,根本無法移動讓人帶著走。於是,摩托羅拉就向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規定移動通訊設備的功率,只應該是一瓦,最大也不能超過三瓦。事實上,今天大多數手機的無線電功率,最大只有500毫瓦。


  從1973年手機註冊專利,一直到1985年,才誕生出第一台現代意義上的、真正可以移動的電話。它是將電源和天線放置在一個盒子中,重量達3公斤,非常重而且不方便,使用者要像背包那樣背著它行走,所以就被叫做“肩背電話”。


  與現在形狀接近的手機,誕生於1987年。與“肩背電話”相比,它顯得輕巧得多,而且容易攜帶。儘管如此,其重量仍有大約750克,與今天僅重60克的手機相比,像一塊大磚頭。


  從那以後,手機的發展越來越迅速。1991年時,手機的重量為250克左右;1996年秋,出現了體積為100立方釐米、重量100克的手機。此後又進一步小型化、輕型化,到1999年就輕到了60克以下。也就是說,一部手機比一枚雞蛋重不了多少了。


  除了質量和體積越來越小外,現代的手機已經越來越像一把多功能的瑞士軍刀了。除了最基本的通話功能,新型的手機還可以用來收發郵件和短消息,可以上網、玩遊戲、拍照,甚至可以看電影!這是最初的手機發明者所始料不及的。


  在通訊技術方面,現代手機也有著明顯的進步。當庫帕打世界第一通移動電話時,他可以使用任意的電磁頻段。事實上,第一代模擬手機就是靠頻率的不同來區別不同用戶的不同手機。第二代手機———GSM系統則是靠極其微小的時差來區分用戶。到了今天,頻率資源已明顯不足,手機用戶也呈幾何級數迅速增長。於是,更新的、靠編碼的不同來區別不同的機的CDMA技術應運而生。應用這種技術的手機不但通話質量和保密性更好,還能減少輻射,可稱得上是“綠色手機”。

2007-11-13 16:21:58 補充:
The person who invent telephone is not the same as the people who invite mobile phone
2008-02-18 1:03 am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分
2007-11-13 11:51 pm
電話是誰發明的?相信大家都會說是貝爾。但是事實上在發明電話的過程中,大多數的研究工作都是由愛迪生與其他科學家完成的,貝爾做的只是將電話當中的一個零件轉了4分之1。後來他們大家還為了電話的發明權打官司,最後法院將電話的發明權判決給貝爾。
   判決書上說明:雖然愛迪生等科學家完成大多數發明電話的工作,但是他們並未堅持到底,而半途放棄。但是貝爾卻沒有放棄,他將其中的一個零件轉動4分之1以改變電流的強度,而使電話能真正運用於生活之中,所以電話發明權應屬於貝爾。
   愛迪生等科學家在發明電話失敗與成功的距離有多遠呢?他們只差轉動4分之1的零件的距離。
  貝多芬有句明言:乞求失敗!大多數的人一定無法理解,因為多數人都全心追求成功。其實他的意思是說:當失敗降臨時,不要退縮,盡全力去克服,那麼我們就能發現自己的能力又有所增進,對於未來的挑戰越具信心,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說失敗為成功之母。
  當各位在銷售產品、增員及輔導組織時,必定或多或少都會遭遇拒絕,也就是失敗的經驗,除了保持樂觀與維持頑強的上進心之外,這時候別忘了還有美滿人生ST講座,它就是幫助您轉動4分之1零件的絕佳利器,只要能善加利用,您一定是最後的成功者。

電話的由來
機械的發明,除了使人們生活上更加便利外,更在品質上有所提升,在這些發明當中,以電話帶給人類最多的便利。誰發明電話呢?就是亞歷山大‧格雷汗‧貝爾。貝爾注意到當時已經很興盛的電報,它藉著電線來傳導電波。身為音學的研究者,他常常想著「為什麼不能藉著電波來傳播聲音呢?」這種念頭促使他發明以電波傳音的構想,也就是後來的電話。

西元一八四三年貝爾出生於蘇格蘭的愛丁堡,貝爾的祖父是個慈善家,一直都很同情聾啞的殘障者,他常把一些殘障的人聚集起來,親切地教育。在祖父過世後,他的父親繼承遺志,除了教育聾啞人,還研究說話和發音的方法,希望能對這些不幸的人有所幫助。

貝爾就在這種環境下耳濡目染的長大,心中一直期望將來對這方面能有所建樹,他早期的實驗與發明就建立在對於聲音的專業知識上。貝爾在孩提時代,便利用橡皮、棉花與風箱做出一台自動說話機來模仿人類說話;並巧妙地控制他的寵物一隻斯凱梗狗的喉嚨,將牠的咆哮聲轉成話。他也曾經從醫學院得到一個人耳,將一根細的稻草黏在鼓膜上,使其能將發聲的樣型描繪於燻玻璃上,而成為音響圖。

貝爾有一顆善良的心,和靈活的頭腦,從小他就發揮了高度的愛心和敏銳的腦力。他家附近有座水磨坊,年輕人應徵入伍當兵,留下老人獨自磨粉維持生活。碰到水少的時候,水車動不了,老人沒辦法磨粉,就只好餓肚子。貝爾就約了一些小朋友去幫忙,碰到缺水的時候,磨粉的工作實在很不輕鬆,經過一個月研究,他改良臼齒,以減少摩擦力,再利用麥粒的圓形,使雙方互相挨著,這樣,臼齒的轉動就靈活多了。如此,不僅幫了磨坊主人一個大忙,全村的人也爭相仿製,大家都覺得改良過的石磨,真是便利好用。於是,才十五歲的貝爾,成了全村人眼中的「發明神童」了。

但是其實真正電話的最早發明者不是貝爾!而是↓↓

東尼奧•穆齊(Antonio Meucci )

通常人們將貝爾(Alexander Graham Bell)認為是電話的發明者。美國國會2002年6月15日269號決議確認安東尼奧•穆齊(Antonio Meucci )為電話的發明人。穆齊於1860年首次向公眾展示了他的發明,並在紐約的義大利語報紙上發表了關於這項發明的介紹。電話是通過電信號雙向傳輸話音的設備。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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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13000051KK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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