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800萬台元就可合法殺人?

2007-11-13 10:01 pm
今 年 6 月 台 灣 歌 手 林 曉 培 醉 酒 駕 駛 撞 死 一 名 女 護 士 , 昨 日 在 台 北 開 庭 , 開 庭 前 林 曉 培 已 跟 死 者 家 屬 達 成 和 解 , 盛 傳 和 解 金 額 達 800 萬 台 幣 ( 約 193 萬 港 元 ) , 由 於 林 曉 培 無 法 一 筆 過 付 清 , 惟 有 以 分 期 付 款 方 式 支 付 。 另 外 , 昨 日 死 者 丈 夫 在 庭 上 親 向 法 官 表 示 原 諒 林 曉 培 , 林 曉 培 聞 言 即 感 動 得 掩
面 落 淚 。

這是什麼法律?

回答 (4)

2007-11-14 5:12 am
✔ 最佳答案
你搞錯了 台灣的法律有 民法及刑法
他說的和解金是 民事的賠償 是給受害家人的賠償
而他 酒醉駕駛是刑事 除了 未來無法再駕駛汽車以外
還需要負其他的刑事責任 如過失殺人等等的......但在台灣的法律 有些罪是可以 用錢來抵消刑責的 除非是蓄意殺人...或是強盜 搶劫 會危害社會危險等等的 才一定要坐牢
否則如果 像 賭博罪 被判刑 就要坐牢那台灣的 牢房會爆掉 我想這大部份國家都是 相同的

他丈夫說願意原諒林曉培 不代表他沒罪 只是法官 是刑事 跟他丈夫的是民事
民事能達成和解 在刑事不代表沒事 二者 是獨立的

2007-11-13 21:13:39 補充:
edmond_lst 說的有道理 台灣酒醉 肇事 是 終身無法考照的 如果是edmond_lst所講的 那台灣法律 還比 香港嚴哦

2007-11-13 21:17:05 補充:
如 edmond_lst 說"醉酒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都係停牌兩年,和 240小時社會服務....這個在台灣 是刑事 法責你還要負責受害者家人的 損失 如果他有年幼的小孩 你還要負擔他的 生活費到成年受害者 可以 把全部的錢 列出來 然后二方達成協議 如果不成 受害者可以申請法官 判如果法官判 就是強制執行了
2007-11-13 10:19 pm
在香港呢項控罪係叫做 "醉酒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都係停牌兩年,和 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咋 (今早屯門法庭判)。台灣咪好囉,有錢賠番,都唔明你點解拗橫折曲,話人地係合法殺人?
2007-11-13 10:10 pm
呢D 叫"賠錢", 唔係"殺人費".. :P
你唔好硬掉傳嚟講.
2007-11-13 10:09 pm
這是...現實!!

法律永遠都是幫有錢的一方!!!

當然...不排除對方家長的大量!!=.=+

這真的很難說呢...

世上很多不公平的事了... 正義不一定永遠都能贏到一切的!!

因為社會是現實的!!! 唉~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29: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13000051KK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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