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 年 6 月 台 灣 歌 手 林 曉 培 醉 酒 駕 駛 撞 死 一 名 女 護 士 , 昨 日 在 台 北 開 庭 , 開 庭 前 林 曉 培 已 跟 死 者 家 屬 達 成 和 解 , 盛 傳 和 解 金 額 達 800 萬 台 幣 ( 約 193 萬 港 元 ) , 由 於 林 曉 培 無 法 一 筆 過 付 清 , 惟 有 以 分 期 付 款 方 式 支 付 。 另 外 , 昨 日 死 者 丈 夫 在 庭 上 親 向 法 官 表 示 原 諒 林 曉 培 , 林 曉 培 聞 言 即 感 動 得 掩
面 落 淚 。
這是什麼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