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藉人仕(男)與香港女仔結婚後,來港定居問題.

2007-11-13 7:43 pm
如果跟外籍人仕(荷蘭藉)結婚後,要什麼手續, 同埋需時多長才可以正式來港定居?
如未找到工作,,是否我要做他的擔保人?
擔保人要不要收入有一定限額?
如果不結婚,沒有工作visa,是否很難在港找工作?

回答 (1)

2007-11-13 8:38 pm
✔ 最佳答案
如妳是香港永久居民可擔保丈夫居留的

但妳一定要有工作及收入

收入一萬幾千都可以

到灣仔告士打道28號入境處辦理擔保居留手續

結婚証書、住址証明、銀行薄、入息証明、

妳先生資料、護照、取籌填表等叫名辦手續、

入境處職員會進行約見取集資料審批

通常第一次會批半年至一年

辦身份證後可在港工作

到期前兩星期再續期

續滿七年可無條件居留或入藉
參考: 經驗

收錄日期: 2021-04-25 22:27: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13000051KK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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