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的過程:該車道只能三台車並停
當天我們開車經過左右二邊都有停車,右邊又有一群人在聊天的路上,因而為閃群眾而開入左手邊的車道裡,對方的車是左手邊地下道停車場要上來的車子.我們因為有看到車子要開上來有按啦叭警告一下,但對方的車還是開上來撞了我們,但警方說我們不該開入對方的車道是我們的錯,.......
因此我們要理賠全部的責任.....
這樣是對的嗎????
ps:地下停車場要上來的右手邊有停一台車因而擋住我們和他們的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