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res judicata是什麼意思?

2007-11-13 3:42 am
如題~
我想要中文解釋~唔該~

回答 (2)

2007-11-13 9:03 am
✔ 最佳答案
"res judicata"是拉丁文, 直譯係 "已被審判的事件". 在法律上, 其意思是現在呈於法庭的案件, 已在另一法庭處理, 所以本法庭將此案件解散, 不作處理, 稱之為 "res judicata".

"Ratio decidendi"亦是拉丁文, 直譯係 "一個決定背後的原因". 在法律上是指法庭在作出某個判決時, 所考慮到的法律 / 道德 / 政治及社會因素.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7-11-13 8:18 pm
res judicata 其實同 stare decisis 差唔多, 即當一件案件塵埃落定後, 往後相似的案件需跟隨以往的判決;

法官的判決由兩部份組成, 稱為 ratio decidendi 和 obiter dicta (簡稱 ratio 和 obiter), ratio 係同指法官作出判決時所考慮的因素, 包括法律上的原則, 而 obiter 則是所謂 by the way 的, 與案件判決無直接關係, 只係法官指出: 如果案情有這樣的改變, 他就會這樣判 ....

stare decisis 要求案件跟隨之前案件的 ratio, 而 obiter 則只作考慮, 這就是最大的分別;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52: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12000051KK0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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