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判傷係由勞工處職業醫學組安排,由判傷評估委員會負責評估,委員會包括一名主席醫生、一名專科醫生和一名勞工主任組成。
判傷時醫生會以醫院「排板」作參考,再根據「補償評估指引」的守則,按照不同的創傷程度以最高的限制作遞減以作判定。舉個例子,評估指引列明喪失一節中指損失為12%,若果喪失半節中指則推定損失為6%!
另外,「失去一手掌」評估指引是為「自手腕以下喪失一手」,最高可被評為損失70%-75%(慣用的手) 。「而失去一腳」評估指引是為「喪失一腳」,最高可被評為損失55%。並不是如上面的解答所說為10%!
而判傷過程太約需時兩至三分鐘,但這短短三兩分鐘又怎能確確切切地了解你創傷的影響程度呢,如果你對判傷結果不滿意而向勞工處作出反對,其實程序十分簡單,祇要於表格7(評估証明書) 發出後十四天內,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提出,並填妥一式四份的反對評估証明通知書提交,一般情況下「職業醫學組」可以安排於兩至三個月後進行覆判程序!而反對的理據於反對書中剔註「評估所得的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百份比太低」一項便可以了!至於《反對評估証明通知書》可於勞工處「僱員補償科」索取。
但是覆判亦未必可以令評估百分比增加,其實如果你是想得到合理的工傷補償,你可以考慮透過法律程序,經由專家醫生作出詳細評估,然後再發出的詳盡的醫學報告去作出上訴的。
一般情況下工傷個案上訴至法院所需的一切費用,基本上可以全數向保險公司(勞保)索還!上訴人根本不需要支付出任何金錢上的費用。
但於過程中揀選律師作出委托亦需要十分小心,因為律師亦是專科分項的,還要小心一些無良律師濫收其他雜項費用,詳細內容與程序安排待你決定意向才再作解說吧!
如有任何有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 yahoo.com/my/my_answ er?r=1186039745
或直接網上來信查詢,能力範圍定必盡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