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租客吾比租呀

2007-11-12 7:14 am
本人有一物業,租給一位朋友已三年,在頭兩年都順利收租,
在之后的一年斷斷續續欠租,比一個月欠一個月,而家欠租
4個月,想收樓收吾到,上門無人,打電話吾聽,貼紙最后通知無
反應,我可以點做,報警有無用,揾汁達使可以嗎,欠的租金可以
點追,請各位指教,

本人第一次置業,第一位租客是這人.

回答 (2)

2007-11-14 7:46 am
✔ 最佳答案
根據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102601152

沒有方法可以不經任何法律程序,而上去開佢門,因法律程序,你租給他,就算冇交租,使用權仍然歸他,上去開佢門的話,佢話唔見左貴重物品,就到番轉頭,輪到佢報警,到過來變成你是賊,你變成被告,租出后,任何事未得租戶許可,不得內進。

去油麻地加士居道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執達吏最後才與警方一齊開門,如果有他的物品便查封,他的物品是拍賣品,拍賣后的錢交俾你。


如果沒有他的物品,你只可收回屋。

土地審裁處有人教你,記得帶租約及相関文件。你記住唔好私自開門,否則大件事。因本人都租過屋比人,亦這樣收回屋。


深水埗其中一名苦业主示

P.S.:小心不要被租客捉痛腳,否則很麻煩!
2007-11-12 7:32 am
你好,我本人旗下都有2個物業
我都曾經遇上你所講的情況,果時我貼張交租最后通知紙,並加上在交租右下角,寫下約閣下在指定日期不交回租金,本人便會請技工開門,張閣下的所有財物回收,用來抵押,之後佢好快比番d租金我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25: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11000051KK0549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