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xx 命的印帖問題

2007-11-11 10:58 am
問題有點複雜~
女方: 祖父母、外祖父及父親已離世 [外祖母、母親 健在]
男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及父親已離世 [父親的正室和親母 健在]

正常在以上情況是由男女雙方母親作為發帖人。
但問題是男方親母是二房太太。

請問應該怎樣?是不是要由男方家的大房太太(男外父親正室)出帖呢?
問題是男方的親母是不是不能出名?

而外人是不知道男方母親是二房太太來,
所以真的不知道怎樣出帖。

男女方也有兄長,如由女方母親及男方兄長名義出會不會很奇怪?
若女方也用埋兄嫂名義出帖會不會好一點?但男方兄長仍未結婚。

所以想到頭都大了............ 好煩~ 可以點呢?

請向位高人指教一下。 謝謝﹗

回答 (2)

2007-11-11 12:11 pm
✔ 最佳答案
"由女方母親及男方兄長名義出會不會很奇怪"
我係EXXLIfe見過類似問題, 其實不會很奇怪. 父親不在用兄長出名係正常.

至於"二房"問題, 我唔肯定, 但
1. 我相信用返親母名出帖係合理, 因為佢先係個婚姻的話事人嘛 (父"母"之命),
2. 再者, 我相信佢母親過去無畀人知係"二房", 我估佢係呢個場合都會想繼續收埋呢個事實囉. (除非個大婆當天好高調話人哋係"二房"啦)
3. 現代人多數都唔識, 你寫乜就乜啦! :)

2007-11-26 10:03:50 補充:
似乎我的答案對你幫助不大, D 分都收得唔安樂.

Anyway, 一來各處鄉村各處例, 二來既然你有咁多長輩識呢D, 你最好問返佢哋, 收集最多人認為"合乎規距"的做法啦
2007-11-12 8:26 pm
根據你上述的情況, 建議:
1. 請帖應由男方親母及女方母親的名義發出, 因為她們兩位都健在, 無理由改以兄長名義發帖, 咁樣極之唔尊重母親。
2. 男方親母雖然係二房太太, 但而家的確係二房辦喜事, 所以請帖都應該以二房太太名義(即男方親母)發出, 唔係正室。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25: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11000051KK0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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