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有點複雜~
女方: 祖父母、外祖父及父親已離世 [外祖母、母親 健在]
男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及父親已離世 [父親的正室和親母 健在]
正常在以上情況是由男女雙方母親作為發帖人。
但問題是男方親母是二房太太。
請問應該怎樣?是不是要由男方家的大房太太(男外父親正室)出帖呢?
問題是男方的親母是不是不能出名?
而外人是不知道男方母親是二房太太來,
所以真的不知道怎樣出帖。
男女方也有兄長,如由女方母親及男方兄長名義出會不會很奇怪?
若女方也用埋兄嫂名義出帖會不會好一點?但男方兄長仍未結婚。
所以想到頭都大了............ 好煩~ 可以點呢?
請向位高人指教一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