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玩具槍的一些問題

2007-11-12 2:26 am
最近聽到有醉漢把婦人誤認為野兔打傷....
瓦斯槍真的有辦法改得那麼強嗎?
那台灣會不會再改法律?

如果法律把動能的限制改低那還好,但是如果限制外觀那就很囧了...如果法律回到以前槍身必須要橘紅色,那橘紅色的部分占多少?我的槍有裝內紅點,鏡片是紅色的,那樣可以嗎?

我覺得法律不要太嚴也不要太鬆.....法律只要規定槍口的能量就好了(是能量而不是動能,因為如果你做出光束武器那法律就管不到了)

回答 (8)

2007-11-12 2:37 am
✔ 最佳答案
玩具槍本來就有法律規定"槍口"前面要塗橘紅色的,目的就是要讓人輕而易舉的了解這是玩具槍,瓦斯槍的改裝的確是可以改裝成高殺傷率的武器~而且是很輕而易舉的~
法律定了~玩家或是刻意的人一樣會去改裝~不避諱違法~
且重點是違法的罰則根本就太低~再來是抓改裝的警方本來就很"惰"~沒那麼積極的再抓~
而法律我比較贊成的作法是...玩具槍一樣一率前面改裝成橘紅色~但是為了一些玩家~可以開放某些場所(有執照的店家)~可以放置或是玩沒有塗的槍枝~但是不可以拿出去~這樣可以造福玩家~也是可以維持社會秩序~
2007-11-14 6:01 pm
哀!!又有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可以改很強....但是玩生存遊戲對動能是有限制的...CO2槍是全面禁止(漆彈槍除外)但是就是回有些白目極端份子改強.....還有網路上賣強化配備並不犯法....你把它裝上去後超過20焦耳就犯法了....還會有警察業績不夠也會上去有誰買強化配備.....
如果禁止CO2動力漆彈槍廠商會倒.....
建議未滿20歲無法購買....(以前常看到一堆未滿20歲小毛頭再拿路標等等物品試槍)
改強通常有幾個目的:1.打獵...2.炫耀...3.當犯罪工具(買真槍就好了還.....新聞畫面你有看過吧那把那麼大一支犯案野不方便吧...)4.無聊改強在家練靶(曾經有這個想法)
就算改的在強用BB彈是打不死人(最多瞎掉....穿透力不夠)....但是如果換上金屬彈就....(也犯法了....槍砲彈藥法規定部能發射金屬物質....)
法律可以改....但是那幾個議員再試網購的槍根本是在作秀(玩槍的人都知道是不能近距離對人射擊.懷疑他用鋼珠打的.如果是請條子背背去抓他吧...)....美國有開放槍枝.....(雍有並不犯法....如果要禁止...那連美工刀都要管制了..具有強大殺傷力XX之狼犯案工具.....用美工刀犯案的比用玩具槍還多.取得更方便.....)
還有最近新聞又出來....他是故意的.....
槍枝塗橘色....根本沒用....磨掉重新上漆....
本來已經爬文很久準備玩槍但是這件新聞買槍會被家裡罵.....
參考: 自己
2007-11-13 5:43 pm
民國90年的時候就已經廢除玩具槍管理辦法了....所以...不要再亂猜亂講了..
政府應該適度的管理....也就是20焦爾的上限,但是要有明確的測試單位,目前應該仍舊是歸商檢局測試,應該明定測試項目與方法...
每天被車撞的人比被玩具槍所傷的人多,應該就這樣禁止開車嗎??不可能嘛..
飆仔揮伍西瓜刀傷人,就應該管制西瓜刀嗎??不可能嘛...
直接抓小白就好了...何必要管制玩具槍那麼多勒??還有人建議要塗紅色勒?!那不是又回到以前了嗎??
2007-11-13 6:28 am
政府最好為玩具槍修法,我看現在在炒2008年還有物價.黨與黨爭吵,那些官員會有閒工夫嗎。
誰能保證不會圖利廠商。
只要能傷害到人,就是違法,如果用法律來規定槍口的能量,有心人事還是可以改造。
2007-11-12 4:01 pm
1.你拿彈弓一樣可以打破玻璃,改強容易但是,槍的壽命會減短就跟你拿塑膠管發射子彈,槍管會馬上爆掉一樣,因為他的槍管沒辦法承受太大的壓力(它是有上限的)
2.應該不會,因為這是當初民國92還是93三年時修過的法,應該不會跟自己人過意不去
3.外觀的限制應該僅止於在外面的公共場所,私下應該還是可以拿著"仿真槍"(外出只要不公開亮出,且用袋子裝好)
4.法律其實是有管制動能的:單位面積(一平方公分)動能不能超過20焦耳 "X焦耳/平方公分(X小於20)"
2007-11-12 11:12 am
灌瓦斯的槍基本上很難
尤其加上小鋼珠的話初速會減很多

不過記者跟議員大人恐怕分不出來...
希望槍友還是自制為重
超速槍千萬別碰 一來容易違法 又容易壞
再來要是害人受傷或傷到自己就得不償失
2007-11-12 10:59 am
這種問題,問我這個賣槍的就最清楚了。
現在市面上的玩具槍,分五大類。
(道具槍除外,因為那不是玩具)
co2動力bb槍
瓦斯動力bb槍
電池動力bb槍
手拉彈簧bb槍
空氣動力bb槍
只要有心,每一種都能改到違法。
但就是差在成本。改到違法co2最便宜,威力也是最強的。
出事上電視的全是co2動力的,上次打傷郵差的是m700(改co2),今天打傷婦人的是sp100,都是co2bb槍中最好。
瓦斯槍比較少人能改到傷人程度,通常是瓦斯改為co2槍機,比較容易達到。像打郵差的m700,就是改成co2的。
電池動力的槍,電動槍,改的成本最高也最容易壞,通常這是拿來玩生存的,會違法的玩家不太可能拿這個來改。
其他的不說了。
不能因噎癈食,什麼出事就要禁什麼。在槍上塗明顯的顏色,就是讓生存遊戲的買家賣家玩家玩不下去生存不下去。
真槍的內紅點鏡片也是鍍紅膜的啊,不能用那個來分別。
槍本身不是違法的東西,而是使用者去改到他變違法,能傷人。

現在的法令限制為20j,一般的bb槍不可能
參考: 9527生存賣場
2007-11-12 9:35 am
台灣玩具槍老早就不用途紅色的了。一樓的請不要亂答。
出事的那把類似槍的東西動力是吃CO2的,而且它的定位本來就不是"玩具"。通常被原住民拿來打獵,牽扯到打獵就比較含糊了,十字弓、弓箭等都有更強的殺傷力。所以比較難規範,除非根本禁止打獵。一般玩具槍無法改裝到那麼強,除非是"瓦斯長槍"再加上有心人士的改造,那絕對違法而且也真的會被抓。
台灣法律規定的 動能/單位面積 個人覺得其實還可以,只是警察的知識不足常常搞不清楚。在法令規定動能以下的槍,其實要拿來攻擊不如拿把刀或棒球棒。除成紅色不代表安全,一把真槍故意塗成紅色那又如何???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8 23:48: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11000016KK0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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