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人類應不應該拿動物來娛樂?

2007-11-11 5:40 am
如題,人類應不應該拿動物來娛樂?,
點解?
plz比d理據.

回答 (2)

2007-11-13 5:17 am
✔ 最佳答案
使己不欲,勿斯於人。

豬豬夫婦結婚婚宴時的一道菜:紅燒乳人(人類BB_對不起,讓大家不安了)。

鬥雞:兩隻雞互相啄至頭破血流。
鬥狗:通常打到其中一隻死亡。
賽馬:待遇比較好,只要還有利用價值的時候,最後都是人道毁滅居多的了。
供人飼養的鸚鵡:通常被人拔去一條重要的羽毛,便不能飛了。(人的話不就要拔走一條腳筋便不能逃跑了)
寵物小鳥:困在籠裡,終身監禁。

牠們的罪名:動物

雖然,人類對人類都尚且如此,對動物又可以如何?
2007-11-11 8:34 am
不應...
因為動物都是生命...
要珍惜生命呀!!


收錄日期: 2021-04-25 21:54: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10000051KK04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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