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香港人需要每天去设于国内(珠三角)的分公司上班。据国内规定,外地雇员在国内工作天数一年超出180 天的话,需要缴交个人所得税。 那样,假如真的在国内需要缴交,那在香港的税务安排又是怎样呢?国内分公司在帮员工报个人入息时, 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谢谢!
收錄日期: 2021-04-29 21: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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