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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藏文བོད,拉丁文轉寫為Bod,在現代拉薩方言的發音為pö),古稱吐蕃(拼音:Tǔbō),現在一些流亡海外的藏人指吐蕃及西藏均含有貶義,建議改名為「圖博」[來源請求])是位於東亞的一個區域,位於青藏高原之上。比鄰尼泊爾、不丹及印度等地。
西藏的範圍是指包括西藏自治區、青海大部以及小部份的甘肅、四川、雲南。(藏文稱Bod rang skyongs ljongs),包括藏南既現時印度管轄的一個邦阿魯納恰爾邦)。藏語文區域和藏民族區域還廣義來說西藏亦包含不丹、錫金與拉達克(Ladakh)。
傳統意義的西藏是由東北部的「安多」(A-mdo)、東南部的「康」(Khams)、中部的「衛藏」(gTsang)四部份組成。根據現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劃分,安多被分開並劃入西藏、青海、甘肅及四川的範圍,康區東部被劃入四川、雲南及青海,康區西部及衛、藏、阿里則組成西藏自治區。藏人是西藏的主體民族,其語言為西藏語,西藏的首府是拉薩。
目錄 [隱藏]
1 西藏佛教領袖
2 歷史
2.1 1949年以後
3 西藏的宗教
4 湖泊
5 參看
6 外部連結
[編輯] 西藏佛教領袖
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傳統上是格魯派傳承領袖,但現在的達賴喇嘛持有四大法脈傳承。
嘉旺噶瑪巴是噶舉派的傳承領袖。
敏林赤欽是現任的寧瑪派代言人。
薩迦赤曾是薩迦派的傳承領袖。
[編輯] 歷史
主條目:西藏歷史
[編輯] 1949年以後
1949年10月1日,北京的廣播電臺宣稱:「中國人民解放軍一定要解放包括西藏、內蒙、海南、臺灣在內的中國領土。」1949年11月2日,當時的噶廈政府致函毛澤東,表示希望進行會談。派遣了孜本夏嘎巴、孜江堪窮·土登嘉波二人為代表。兩位代表在香港簽證時,獲得中國政府的通知:即將到任的中國駐印度德里大使將與他們會談。中方代表聲明:「西藏的國防由中國政府負責,承認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在承認上述條件後,代表們為了作出決定可以前往北京。"以少年達賴為核心的噶廈獨立政府表示無法接受,由此,和談未能進行。
1950年10月7日,由軍官王其美率領的解放軍四萬余人分八路向康區首府昌都發起進攻,很快就打敗了只有八千余人的藏軍。兩天後攻克昌都。俘去多麥總管阿沛·阿旺晉美和其隨行人員,打死四千余藏軍。1950年10月7日,噶廈政府呈交聯合國秘書長的報告:「西藏人民已清楚無力阻當中國軍隊的前進,西藏人已應允與中國政府進行和談。雖然長久熱愛和平的西藏人民欲要戰勝熟練於戰爭的中國軍隊的希望並不大,但是,我們相信在世界的任何地方,只要發生侵略行為,聯合國是必定會幫助予以抗擊的。"
在打敗西藏東部和北部的少數藏軍後,人民解放軍約幾萬人向西藏中部地區推進。因為沒有得到強有力的國際支援,西藏噶廈政府代表團不得不前往北京與中國共產黨進行和談。1951年4月,以阿沛·阿旺晉美為首的五人代表團前往北京。1951年5月23日,中國政府同西藏代表團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一共十七條。協議規定,西藏人民團結起來,驅逐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出西藏;西藏地方政府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入西藏,鞏固國防;西藏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西藏現行政治制度和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職權,中央不予變更,各級官員照常供職;實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逐步發展西藏民族的語言、文字和學校教育,以及農牧工商業,改善人民生活;西藏地區的涉外事宜,由中央統一管理。協議還明確規定,有關西藏的各項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強迫,西藏地方政府自動進行改革。
1951年9月9日,三千余解放軍進入拉薩。另外,從西藏東部和新疆等地有兩萬余解放軍進入西藏,並控制了日土、噶爾等重要地區,隨後又佔據江孜、日喀則等地。於是,拉薩在內的西藏全部主要城市都有解放軍駐守。並在西藏東部和西部的整個地區集中大量的軍隊等,開始對西藏進行了軍事管治。
噶廈政府以達賴喇嘛名義於1951年10月24日致電毛澤東主席,表示「雙方代表在友好基礎上,已於1951年5月23日簽訂了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擁護,並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藏部隊,鞏固國防,驅逐帝國主義勢力出西藏,保護祖國領土主權的統一」。班禪喇嘛和堪布廳也發表聲明,指出協議「完全符合中國各族人民,特別是西藏民族人民的利益」。同年10月26日,人民解放軍在西藏人民支持下,順利進駐拉薩。
1954年,達賴、班禪赴北京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達賴剌嘛在會上發言,對三年多來執行 「十七條協議」所取得的成績給予了充分肯定,對會議所審議的新中國第一部憲法草案中有關民族區域自治的原則和規定表示熱烈擁護。在談到宗教問題時,達賴喇嘛說:西藏人民具有很濃厚的宗教信仰,一些人製造的所謂「共產黨、人民政府毀滅宗教」的謠言曾經使他們疑惑不安。但是現在,這種「挑拔離間的謠言已經全部破產了,西藏人民已經切身體會到了我們在宗教信仰上是有自由的。」他表示,要在中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在各族人民幫助下,逐步把西藏建設成為繁榮幸福的地方。9月20日,達賴、班禪等西藏代表與出席會議的全國各族代表以投票表決方式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此次會議上,達賴喇嘛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班禪額爾德尼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他們作為國家領導成員,依照中國憲法,行使參與管理國家各項事務的權利。
1956年4月22日,達賴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他在籌委會成立大會上致詞說:「1951年我派代表到北京與中央人民政府代表進行談判,在團結友愛的基礎上,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從此,西藏人民永遠擺脫了帝國主義的奴役和羈絆,回到祖國大家庭,和祖國各兄弟民族人民一樣,充分享受到民族平等的一切權利,開始走上了自由幸福的光明大道。」
但在1958年,中央政府在四川,青海等地藏區推行人民公社制度,進行「大躍進」運動,結果遭到當地藏人的強烈抵制,並由此在這些地區引發激烈衝突,至1959年武裝衝突擴展到拉薩,在毛澤東的指示下,解放軍在衝突者大量聚集到拉薩之後進行了鎮壓。在國際上,這一事件則常被認為是對西藏的武裝入侵。以達賴喇嘛為首的噶廈政府及一些追隨者逃往印度並在那裡成立了西藏流亡政府,要求西藏獨立,逐漸在國際上得到一定的支持。1959年6月20日,達賴喇嘛宣佈不承認「十七條協議」。並聲明「十七條協議」是西藏政府和西藏人民在武力下逼迫簽訂的。
1976年毛澤東去世,文革結束後,極左政策被放棄。中共總書記胡耀邦在視察拉薩所謂的反帝公社的居民的住房後,表示要加大中央援助西藏的專門撥款的力度。在改革開放以來,中央政府對包括西藏在內的西部地區加大了扶植力度,撥款修復了一些在文革中受到衝擊的重要寺廟,修建了拉薩機場、川藏公路南線、川藏公路北線、青藏公路以及滇藏公路等四條入藏公路和青藏鐵路,隨著交通情況的改善,西藏的旅遊業逐漸發展,西藏人民的生活水準大幅提高。
流亡的達賴喇嘛近年來的態度已轉向緩和,其政治訴求也從完全獨立向自治轉變。比如達賴喇嘛2005年在接受《南華早報》的採訪曾公開承認:「西藏是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1]。
2007-11-10 18:46:58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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