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一問. 急急急~~

2007-11-08 1:04 am
我是住公屋的, 戶主是奶奶名, 但奶奶已入住老人院了, 計埋其他人, 掛名都有五個人住咁一個大單位, 最近老爺走了....我想問下, 如果老爺走了, 即間屋只得四個人住, 房署會否要求我們搬去另一個細單位住呢? 還有, 奶奶係老人院, 房署會唔會有人查到呢?

回答 (2)

2007-11-08 6:51 pm
✔ 最佳答案
我提議你去申請公屋先, 排得黎要等幾年, 因為依家公屋係不可以繼承的, 大吉利是講句, 萬一户主百年歸老, 全部人都要搬走.
現時房屋署如果問你奶奶去左邊, 可以話你奶奶出左街, 唔好話係老人院.
到左幾年後, 公屋輪候編號到你時, 要先搬出和取消户藉, 才可以攞公屋.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welcome



2007-11-08 11:18:58 補充:
如果利用 "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 可以加快輪候時間, 到時可以同你老爺同一個屋邨住,可以方便照顧.

2007-11-08 12:47:54 補充:
唔好意思, 上面個句應該係 "到時可以同你奶奶同一個屋邨住".
2007-11-08 1:13 am
放心 la~~~~
唔會要求另一個細單位住架!
似我甘~
禾 home 有6人
ar father走左~
ar 婆又是~
刀冇話要求搬去另一個細單位住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21: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07000051KK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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