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立法會補選咁多候選人架?

2007-11-07 1:20 am
點解立法會補選咁多候選人架?啲茄喱啡咪分薄陳太啲票源囉!

回答 (3)

2007-11-07 6:05 am
✔ 最佳答案
好明顯是分薄陳太票源,請看一看03年區議會長毛挑戰蔡素王就是被黄某人加入分薄票源,致蔡素王勉强胜出,幾个%的票己可影響大局.
2007-11-08 6:21 am
我覺得d人好似玩玩下咁,
其實如果你有5m蚊同搵到100個人提名你,你都可以去選既.
有d人可能係想上下鏡,佢地無咩可能會win
另外佢地其他人係民意調查都係得0.幾個%.無咩用
2007-11-07 1:25 am
立法會(英語:Legislative Council,LegCo)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構。現有60個議席,每屆任期4年(香港主權移交後第一屆立法會的任期為2年),前稱香港立法局,地位相當於其他民主國家中的地方議會,但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國性法律除少數《基本法》訂明外一般不在香港實施,所以香港立法會的權限較一般的地方議會為高(如彈劾權)。

1.1 港英時期

[編輯] 1.1.1 開埠初期

立法會大樓香港自1841年1月26日起至1997年6月30日止是英國的殖民地,其首份憲法是由維多利亞女皇以《英皇制誥》形式頒布,名為《香港殖民地憲章》,並於1843年6月26日在總督府公佈。該憲章訂定成立立法局,授權「在任的總督……在取得立法局的意見後……制定及通過為維持香港的和平、秩序及良好管治……而不時需要的所有法律及條例。」。於1917年頒布取代1843年憲章的《英皇制誥》,其文本於「的意見」之後加入「及同意」等重要字眼。

立法會成立初期稱定例局,後改稱立法局。立法局早期由政府三司的當然議員、政府官員出任的官守議員及民間人士出任的非官守議員組成。除了當然議員以外,其餘成員皆由港督委任。

1843年8月,砵甸乍總督宣佈委任官守議員加入立法機關。三名官守議員(即正在擔任某種官職之意)分別為莊士敦(前護理總督)、摩理臣(商務總監中文秘書兼傳譯員)及金尼(首席裁判司)。

1844年1月11日,立法局舉行首次會議。1844年2月26日,通過首條香港法例。1845年3月7日,立法會根據《1843年皇室訓令》第6條,制定並通過首份《香港立法機關會議規則及常規》。

1850年,委任兩位太平紳士代表大衛·渣甸及約瑟·艾德格為首兩名非官方議員。1857年,增委兩名官方議員及一名非官方議員。1884年,擴大立法局的成員人數至七名官方議員及五名非官方議員,其中包括一名華人伍才(又名伍廷芳)。1896年,進一步擴大立法局的成員人數至八名官方議員及六名非官方議員。1929年,立法局共有10名官方議員及八名非官方議員,其中包括三名華人及一名葡籍人士。


[編輯] 1.1.2 戰後的改革

主權移交以前,立法局主席之坐席。1960年代,香港經歷文革引發的六七暴動,政府一方面推出香港節等文化活動安撫民心,另一方面也籌備代議政制,令市民有參與政制的機會。1967年,立法局成員人數增至26名,官守和非官守議員各佔13名。1973年,人數增至46名。1980年,增至50名。於1984年政府推出《代議政制綠皮書》,詳列立法會民主化的過程,正式就立法局引入民選議席諮詢公眾。

1985年起,立法局搬到位於中環的舊最高法院大樓,並首次推行間接選舉。由於立法局的間接選舉以及當時主要由民選議員組成的市政局都甚為成功,不少泛民主派成員都要求政府在1988年引入直接選舉議席,當時被稱作「八八直選」。但最後政府推出的代議政制白皮書,卻把首次直選的時間推遲至1991年,使泛民主派頗為失望。1985年,通過《立法局(權力與特權)條例》,使立法會的權力大大提高。1991年,成員人數增至60名。

1991年立法局第一次直接選舉舉行,香港首個政黨香港民主同盟成立。由於聯票效應,使泛民主派大獲全勝。立法局內非官守議員為對抗泛民主派,以免議會被控制,成立了今日自由黨前身的「啟聯資源中心」。


[編輯] 1.1.3 最快的一步.彭定康政改方案
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1992年上任,首份施政報告推出政改方案,建議1995年的最後一屆立法局選舉中,大幅增加直選議席,又新增九個功能組別(即所謂「新九組」)。中國對此非常不滿,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魯平斥責彭定康是「香港歷史上的『千古罪人』」,並宣佈放棄「直通車」(即原來中英雙方協議,最後一屆立法局議員可全數過渡成為特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

中方又決定「另起爐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之下成立預備工作委員會,同時成立香港臨時立法會(簡稱臨立會),在第一屆特區立法會成立前運作,以通過特區成立時「必不可少」的法律。

由1996年臨立會成立至香港主權移交前,因為港府不承認臨立會,視之為非法組織,在香港舉行會議可被控非法集會[來源請求],所以主權移交前,臨立會在深圳開會,不少立法局議員身兼臨立會議員,故需要深、港兩邊走。


[編輯] 1.2 特區時期

[編輯] 1.2.1 九七政權移交
199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香港臨時立法會,在深圳開會,以通過特區成立時「必不可少」的法律。 1997年6月28日,最後一屆殖民地時期立法局在主席黃宏發宣佈「本局休會,待續無期」後[1],議員全部「落車」。 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立法局改名為立法會。


[編輯] 1.2.2 政權移交後
臨立會在7月1日凌晨二時四十五分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擴建部分2樓201號會議室聚鷹廳中召開回歸後第一次會議。通過了「香港回歸條例草案」,以進行司法等法律的銜接,成為香港回歸後第一條通過的法案,亦是香港回歸後第一次在同一次會議中一次過進行首讀、二讀及三讀程序的法案。

1998年,舉行首屆正式立法會選舉。2000年,舉行第二屆立法會選舉。2004年,舉行第三屆立法會選舉。依據基本法附件分配直選及選舉委員會席次的數量。

2004年,香港為2008年立法會是否實行全面普選爭論不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進行解釋,指出香港要改變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選舉制度,除要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三份之二立法會議員同意外,還要得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間接否決了2008年普選的可能。


[編輯] 2 組織

香港立法會標誌1998年的第一屆立法會選舉中,30席由功能組別產生,10席由選舉委員會選出,20席由地方分區直選產生。2000年的第二屆立法會選舉,增加由地方分區直選議席,減少選舉委員會選出的議席,其中30席由功能組別產生,6席由選舉委員會選出,24席由地方分區直選產生。2004年第三屆立法會選舉,廢除由選舉委員會選出議席的制度,將6席轉由地方直選產生。其中30席經地方分區直選產生,其餘30位經功能組別選舉產生。《香港基本法》第68條指明最終目標是全部議席由普選產生。


[編輯] 2.1 主席
屆別 主席 籍貫 生卒日期 任期 實際任職期
臨立會 范徐麗泰 浙江省寧波市 1945年9月20日- 1997年7月1日—1998年6月30日 1997年7月1日—1998年6月30日
1 范徐麗泰 浙江省寧波市 1945年9月20日- 1998年7月1日—2000年6月30日 1998年7月1日—2000年6月30日
2 范徐麗泰 浙江省寧波市 1945年9月20日- 2000年10月1日—2004年9月30日 2000年10月1日—2004年9月30日
3 范徐麗泰 浙江省寧波市 1945年9月20日- 2004年10月1日—2008年9月30日 2004年10月1日—

2007-11-06 17:25:48 補充:
其他自己look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21: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06000051KK0204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