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律師職業操守的問題

2007-11-06 12:23 pm
本人于2006 年1月去著旺角一間律師行,審請离婚(已有分居紙),當時接見我的那位律師,話大概七.八個月就搞定.結果到現在都沒有搞好.在這其中我問過很多次.他總是回答我很快....結果一拖就拖著差不多兩年.我想請教各位朋友有冇辦法? 謝謝

回答 (1)

2007-11-06 9:12 pm
✔ 最佳答案
首先要了解是什麼原因出現延誤,到底你的個案是否出現特殊情況,跟原先你提供的情況有出入,導致律師估計錯誤,例如對方突然不同意離婚、要同你爭子女撫養權或要贍養費、對方突然下落不明等,如果是,需時自然會較多,你亦唯有接受。
如果不是有以上特殊情況,雙方什麼都同意、與律師行完全合作,隨傳隨到,又沒有拖欠律師費,接近兩年便屬過長,你應該要求對方書面交待事件,將你的個案優先處理,否則你便轉律師、投訴律師會、或通知傳媒…最後怎樣決定視乎對方有否著緊你的個案,負責任地完成你的委託而定。

收錄日期: 2021-04-18 23:44: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06000051KK0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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