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車禍申請保險理賠應由誰負責申請?

2007-11-06 9:50 pm
如題,八月底時我被男友騎機車載,綠燈在騎車時突然被停在旁邊的休旅車,突然打開車門!使得我撞飛出去!(男友及男友的車和對方的車都沒怎樣,只有我受傷)
當時我靭帶受傷無法行走,剛好附近有警察在指揮交通有看到事情發生經過,於是立刻叫救護車送我到附近醫院去!
因為實際上是對方的錯,他不能沒看後照鏡看是否有來車就開車門!所以我的醫藥費都是對方出的!但到現在我的傷都還沒好,每個禮拜都還要回診!
這陣子有問負責保險的人員說,這樣我可以得到保險理賠嗎?他回答:可以!但二方只能有一方提出申請!但是你是受害人,應該是他們要去幫你申請理賠!
後來我跟撞到我的人講這件事,他說他也有問他們的保險人員,他説因為雙方的車子都沒怎樣,能賠的就只有醫藥費,但因為只能由一方提出申請,他叫我自己拿正本收據去跟我的保險人員提出申請?
我想請問,到底是應由誰申請?為什麼?
因為雙方的保險人員講的都不一樣讓我很困擾~請有經驗或知道的人告訴我吧~謝謝!

回答 (7)

2007-11-11 10:24 pm
✔ 最佳答案
這個案子來說.叫做擺明.業務員再互推拉.

文中看不出來休旅車 車主 有沒有不理你(也許他也被他保險業務員唬爛)

不過你還是可以告他.刑法284條 過失傷害罪

第 284 條 (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
金。

6個月以內到地院去控告他


第一.急~車禍申請保險理賠應由誰負責申請?


1.這陣子有問負責保險的人員說,這樣我可以得到保險理賠嗎?他回答:可以!但二方只能有一方提出申請!但是你是受害人,應該是他們要去幫你申請理賠!

ANS:強制險是交叉賠付(因為你只有體傷.所以會先由強制險賠付.強制險 醫療實支實付 20萬元 死亡殘廢150萬元)
所以 你的保險員 說的沒錯 是該由對方去申請出險


2.後來我跟撞到我的人講這件事,他說他也有問他們的保險人員,他説因為雙方的車子都沒怎樣,能賠的就只有醫藥費,但因為只能由一方提出申請,他叫我自己拿正本收據去跟我的保險人員提出申請?

ANS:錯誤.他是出險者.所以應該由對方去辦出險(交叉賠付).辦出險之後.對方的保險公司聯絡你.再跟你要.診斷證明書和醫療收據.


3.我想請問,到底是應由誰申請?為什麼?

ANS:兩方都可申請.但是由出險者要先申請.強制險因為保護受害人的關西.如果肇事者置之不理.可以受害者可以直接提出.申請.所以2方都可申請(因為交叉賠付的關西.你拿到你的保險公司辦出險的話.我保證你的保險公司會說.是對方要辦出險拉.因為交叉賠付阿.如果你要辦受害人直接申請.那你也要到對方保險公司辦理.我們不能辦理拉)




結論:為何兩方說法不同 都在互推. 我猜測 原因是

1.你們保同家保險公司 .兩個業務員都不想處理(強制險出險.表格要填很多.又沒賺到錢.最常被投訴)

所以他們都推給對方辦

2..如果不是同家.對方業務員.產險知識嚴重不足.或他懶得處理.所以唬爛肇事者和你

辦法:如果我是你 解決方法是

1.跟肇事者說.強制險是交叉賠付.我們保險公司說.要由你方去申請.你的業務員唬爛你啦.快去辦理.不然會很難和解.你的業務員陷害你不義.我告你.被關的是你.不是那個業務員ㄟ(包準他會嚇到.趕快去辦出險)

2.如果 肇事者不鳥你.請去地方法院 直接告他過失傷害罪.或申請調解委員會(這時求償就不只醫藥費了.慰問金.精神損害賠償.你就獅子大開口吧.反正法官.和調解委員會砍.)

然後

自己帶妥證明文件 到對方保險公司直接辦理理賠..


文件要

1.行照(機車的)
2.駕照(你男朋友的.叫他一起去)
3.報案三聯單(警察開的)
4.整斷證明書正本(醫生開的)
5.醫療收據(副本也可.但要蓋 和與正本相符)
6.你戶頭存摺.正面影本(要有帳號的)
7.印章(你男朋友 和你的)
8.身分證(你和你男朋友的.原本不用啦.但是避免對方保險公司理賠機車囉囌刁難你.去一次就好.要補很麻煩)


求償完 醫藥費 當然還要看對方誠意.賠你多少慰問金.(自己斟酌吧)

2007-11-12 09:59:59 補充:
ps;到自己的 保險公司也可以申請 (抱歉題目沒看清楚 .檢查後有瑕疵) 我忘了你是後座的乘客 你可以直接到機車車主 的保險公司申請. 因為你男朋友 載你 他也有連帶責任 所以強制險部分 這情況可以在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文件帶7 所述

但是 其他的撫慰金(強制不賠付部分)部分 還是得跟對方求償
參考: 最近5天有12個客戶出險的倒楣業務員
2007-11-18 2:30 pm
耍冷美少女:妳好!!
看見妳的遭遇我深表同情,不知妳現在的狀況是否恢復好了,還是還在治療中,你若還沒好時,我會建議你暫時不要吃香蕉、芒果、鴨肉、鵝肉、筍乾、螃蟹等食物,這樣對你傷勢或是將來都會不好的,這是我以前常常傷到筋骨醫生給我的建議;好了言歸正傳,妳要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你所指的是申請強制險理賠嗎?若是強制險理賠妳是可以去申請的。

強制險理賠是不分肇事對錯,只要是你撞上的車輛是無軌的機械動力車輛,且是交通部核准需掛牌照可以在公路上行駛,依經肇事事故,你通通可以向對方申請理賠,不分對錯!
那你申請可以向對方的肇事車輛申請,但由於妳是屬於乘客,不是駕駛者你也可以像妳的男友車輛強制險公司申請理賠,可以不需經過對方的車輛強制險公司申請理賠。
強制險保障是指第三人因為事故所照成的傷害,經合格醫院所開立的醫療收據,就可理賠,所以你只要去有符合健保局合格醫院或是一般坊間的推拿診所進行治療(一般坊間推拿診所必須要有衛生署合格且要有營業登記證,【營業登記證前第一個字:必須要有醫字,才是衛生署合格的診所】),那麼通通都可以去向產險公司申請理賠。
如果你還要向對方申請你受傷這段時間導致無法上班的損失及精神慰問的損失,那麼你還是可以向對方申請。若對方有另外投保第三責任險時,那麼他就可以請他的保險公司對妳賠償,包跨因為這是事故所導致的財物損失,例如:(衣物、手機、車輛受損等等),若是對方沒有另外家寶第三責任險時,你若要申請,就是他要给付。但要申請第三責任險時,請記住一點,一定要釐清肇事責任,且是對方過錯才可以。

申請理賠時,記得要附上妳個人的資料,醫院的收據(正本與副本都可以,一般我會建議客戶附上副本就好,因為我的客戶有些公司或是它本身有投保個人保險時,這時就需要使用正本收據。)警方的交通事故表、醫院診斷證明單、銀行帳號即可申請理賠,大約15個工作天你就可以收到理賠金,若超過15個工作天時,您就可以向保險公司另外申請年利率10%的利息賠償。

我舉二個親身案例
案例一 : 我在民國91年曾經發生車禍,當時我載著我的朋友,不小心因為天雨路滑造成我與我朋友都受傷,那時我機車只有寶強制險而已,所以我當時就幫我朋友申請醫療理賠,他當時所有的費用都由我投保的強制險產險公司全額賠償,至於我是因為自行摔車,所以我就無法申請理賠。
案例二:我在民國92年被一輛為了閃避前方左轉車輛而撞上我的機車,當時我因為駕照被吊銷中,但由於對方態度惡劣,所以我最後請警方處理,當時我也被開立一張罰單無照駕駛且吊銷中,9000元罰金;由於對方最後請保險公司跟我處理,對方當時有投保強制險加第三責任險,所以我向他申請醫療費、因受傷導致無法工作的薪資補償、車輛維修、精神賠償共18萬元整。
很多人多會說我無照駕駛哪有可能申請理賠,我後來從事保險時,我才發現我當時只是為規避無違法,所以我才可以申請理賠,因為刑法並無規定無駕照者不能駕駛車輛,只有交通罰則有規定無駕照者,不得駕駛車輛。所以我只屬於違規而以。


以上是我的回答,不知是否能解決你的疑問,以後有任何問題,
都歡迎你跟我聯絡,聯絡方式在知識+的自我介紹裡有記載。本
人也很善於保險問題喔!不管壽(產)險等問題或是想要了解,也都
可以跟我聯絡喔!希望能成為妳的壽(產)險顧問喔!
祝 : 永保安康
富強敬上

2007-11-18 06:34:24 補充:
我再補充一個案例 :

我有位客戶之前因為被一輛車子撞上,結果對方肇事逃逸,至今尚未抓到,但由於處理警方能夠替他證明他是被車子撞到,而不是自行摔車,所以我替他申請強制險理賠,但由於不知道肇事對方的保險公司是誰,所以我幫她用他的強制險公司申請理賠,再由強制險公司向國安基金申請賠償。
參考: 自己從事壽(產)險多年經驗, 自己從事壽(產)險多年經驗
2007-11-08 3:41 am
耍冷 你可以聽取 啊旭 的見議 在這件事中明顯對方理虧

不見棺材不流淚型的被告 重點是你不能怕~~將大家知識吸收好

讓家人陪你去處理 或是找有經驗長輩一起去
2007-11-07 5:41 am
如題,八月底時我被男友騎機車載,綠燈在騎車時突然被停在旁邊的休旅車,突然打開車門!使得我撞飛出去!(男友及男友的車和對方的車都沒怎樣,只有我受傷)
不管對方因為何事ˋ作任何動作,開車門未注意,後方來車之疏忽事實俱在,已造成人員受傷,也已是既定的事實,就足以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已無庸置疑,100%會成立的。
刑法第 284 條:過失傷害罪[告訴乃論]追訴時效為6個月。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當時我靭帶受傷無法行走,剛好附近有警察在指揮交通有看到事情發生經過,於是立刻叫救護車送我到附近醫院去!
因為實際上是對方的錯,他不能沒看後照鏡看是否有來車就開車門!所以我的醫藥費都是對方出的!但到現在我的傷都還沒好,每個禮拜都還要回診!
請求項目與依據見以下列表:
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民法第191-2條: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0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
民法第193條: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
民法第195條: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這陣子有問負責保險的人員說,這樣我可以得到保險理賠嗎?他回答:可以!但二方只能有一方提出申請!但是你是受害人,應該是他們要去幫你申請理賠!
沒錯!
同一事故是只有一方申請理賠,本案非單一事故[二車以上],醫療費用的部份,是由對方的強制險理賠。
後來我跟撞到我的人講這件事,他說他也有問他們的保險人員,他説因為雙方的車子都沒怎樣,能賠的就只有醫藥費,但因為只能由一方提出申請,他叫我自己拿正本收據去跟我的保險人員提出申請?
要弄清楚你的求償對象是肇事者,以後提告的對象也是肇事者,並非對方的保險公司,他的保險公司,只是協助他處理而已,假設你開出的條件,對方保險公司,認為太高或有意見,你不須也沒必要與保險公司囉唆或喊價,那是保險公司與要保人的事,與你無關,其實你只要開出你的條件,答不答應在於對方,無法達成共識只有提告一徒。

我想請問,到底是應由誰申請?為什麼?
同上說明:
由對方的保險理賠,不過縱使肇事當事人不理會你,你仍可以逕行向對方的保險公司,就強險的部份申請理賠,這與和解無關,其他不足的額度,另不在強制險理賠範圍的求償項目,仍可向肇事行為當事人追償。


因為雙方的保險人員講的都不一樣讓我很困擾~請有經驗或知道的人告訴我吧~謝謝!
假設對方仍置之不理,

2007-11-06 21:42:15 補充:
我們稱這種人是典型,不見棺材不流淚型的被告,那就要他等著被起訴ˋ被判刑,這點100%不用懷疑,絕對是可以預期的最終結果。
參考: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ˋ民法ˋ刑法ˋ實務經驗
2007-11-07 12:05 am
耍冷美少女妳好!
妳的車禍理賠問題,只要準備交通事故證明,合格健保局合約醫療院所開立的診斷證明、醫療收據,向對方的保險公司申請即可‧PS:最好是醫療結束再申請‧
如果妳還要申請其他的保險給付,例如人壽意外醫療險時,收據正本就可以另外申請,給對方的保險公司收據副本即可,千萬不要弄錯申請喔‧
2007-11-06 10:24 pm
若是以醫療費來說,當然是要自己憑收據去申請理賠阿



我本身在錠嵂從事業務員才剛開始不久
但是很熱意為您解答任何有關保險的問題
以及理財規劃
參考: 錠嵂
2007-11-06 10:01 pm
你們之間的關係如下
1.只有被保險人可以提出申請,而肇事的一方是被保險人,所以由休旅車車主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因為保險是他買的
2.你是受害人,要向被保險人提出求償,被保險人找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協助處理
3.理賠人員收到理賠申請之後,會跟你索取相關的費用單據做為賠款計算的依據
你可以依照你的損失提出求償,包含醫藥費,交通費,...等

2007-11-06 14:06:07 補充:
理賠程序是要休旅車車主(被保險人)先去保險公司填寫理賠申請書後,保險公司才能受理.所以你先問他去填寫理賠申請書沒,否則保險公司無法進行理賠程序的.
參考: 我的經驗

收錄日期: 2021-04-30 21:02: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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