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最低工資的壞處

2007-11-03 5:14 am
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最低工資的壞處?
例如:
1)企業成本提高了,會倒閉或裁員令失業率提高
2)令年輕或缺乏經驗的人就業機會減少
3)設立最低工資會促進通貨膨脹

請提供可以解決的方法..THZ

回答 (4)

2007-11-03 8:19 am
✔ 最佳答案
這個不是最低工資的壞處,
而係社會一直都是這樣:
1)企業成本高企,倒閉或裁員令失業率提高
2)年輕或缺乏經驗的人就業機會減少
3)通貨膨脹
呢幾個問題暫時無法解決,
但不能說立法最低工資就必會有這後果,
可參考:
http://www.minwage.org.hk/education

第二話:自由市場並非萬能

香港過往之成功有賴政府貫徹自由市場的原則,設立最低工資將嚴重破壞過往一直行之有效的經濟不干預主義。

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可以完全貫徹自由市場的原則,相反,對市場實施不同程度的規管才是國際社會的大趨勢。即使吹捧市場經濟不遺餘力的國家,如美國及英國等地,對於人權、勞工待遇及環境生態的保護法例也從不缺少。其實,把自由市場視奉若神明的人,往往是一些長年躲在象牙塔的經濟學者。在市場上身經百戰的人,反而對市場的功能不存幻想。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曾以?自由市場與政府干預?為題作出以下評論:

?普遍意見認為政府管治若要有利整體社會增加財富,最好就是盡量少管。但政府參與其實不一定是壞事,有些基本服務如無政府的支持,市場根本就不會提供,原因可能是在商言商並不可行,或服務收費過高,非一般市民所能負擔。政府參與的例子比比皆是,包括配合人流物流的實物基建(如道路、隧道、橋樑),以及配合資金流動的金融基建(如支付、結算及交收系統),都是促進經濟繁榮的必備條件。此外,維持治安、照顧弱勢社群、教育及房屋,都在不同程度上需要政府的參與。政府在某特定個案中應否插手總難有定論,尤其當政府官員不願承擔某些責任時,便會有支持政府不應介入之說。?

回顧香港過往的發展,雖則一直標榜不干預主義,卻確實見到很多政府介入經濟及生活的例子。例如政府一直有介入經濟專營權的發牌制度,如銀行、電訊、公共巴士及電力供應等,便賦予某些特定商業機構壟斷市場的地位。另外,政府對我們日常生活的參與也不少,如興建公共房屋及九年免費教育的實施,確實為社會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回歸之後,政府對市場的干預有增無減,卻比從前更偏向大財團的利益。特區高官先後在興建數碼港、西九文娛區及嘉享灣賣地等事件中,被指向大地產商輸送利益,官商勾結比起殖民地時代更為嚴重。由始至終,不干預自由市場只是一個神話,問題是我們需要那一種形式的干預?是要維持公平、公義的社會制度?還是一味偏向財團商家利益的官商勾結?

第三話:供求定律忽視現實

經濟學教科書告訴我們,價格取決於市場的供求定律,若然一項商品的價格上升,其在市場上的需求自然會減少。實行最低工資會令工資的價格上升,市場上對工人的需求因而減少。

經濟學教科書只提供了一個靜態、抽象的理論,未有顧及社會的動態分析,更忽略了現實上買方和賣方權力不平衡的關係。傳統的經濟學假定,買家和賣家兩方處於對等的關係,任何交易均會令雙方得益。可是,除非有強大的工會組織作後盾,否則賣方(工人)一般根本難以跟買方(僱主)討價還價。特別現時本港基層失業仍然嚴重的情況下,僱主的權力已足以壟斷勞工市場的價格。因此,設立最低工資只是將現時被扭曲的市場現象加以糾正,並不會引致對工人的需求減少。

此外,從過往外國的學術調查及研究可見,設立或提高最低工資的金額不必然導致工作職位的流失。其中一個常被引用的例子由美國學者卡德(D.Card)及古格(A.Krueger)進行的研究。他們對新澤西州、賓夕凡尼亞州及德薩斯州快餐業進行研究,發現適度地提高最低工資不但未有導致失業率上升,反而因為工資的提高,有助減低企業的職位空缺及員工流失。另一個新近的例子是,英國自1999年實施全國性最低工資法,失業率卻由1999年的6%下降至2001年的5.1%。一位研究最低工資的英國經濟學家麥時(S.Machin) 指出,實施最低工資令低收入人士薪酬上升,改善了他們的消費
能力,對促進經濟內部需求及就業市場可能產生正面作用。

另一方面,有評論認為最低工資是?好心做壞事?,由於最低工資增加了某些職位的吸引力,弱勢勞工可能因此會被條件較佳的競爭者所取代。任何一個文明、公平的社會,也不應鼓勵工人以忍受剝削來增加自己受僱的機會。相反,我們應該以更積極的措施來協助弱勢社群就業,例如就業津貼、反年齡歧視法、平等機會政策及稅務優惠等,均為很多外國政府所採用,值得我們借鏡。

第四話:剝削增加更需保障

實施最低工資令勞工成本上漲,僱主可能會透過增加勞動強度、延長工作時間等方法來補償損失。

相信大家還會記得以下的痛苦經驗:受到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的衝擊,財團老闆用盡各種辦法削減薪酬福利及加重工作量,將經濟危機轉嫁至工人身上。即使風暴過後,經濟出現復甦,很多打工仔女被削減的薪酬仍未恢復從前的水平。

其實,不論有沒有最低工資立法,僱主為求擴大盈利及保持競爭優勢,一般傾向增加員工的勞動強度及壓縮薪酬開支,除非有工會介入及法例監管作為制衡之力量。就是在這個背景之下,才產生了增加勞工保障的訴求,若反過來將最低工資說成是剝削的成因,便是?倒果為因?。

假如最低工資以固定之月薪來計算,工人不論做多少個鐘,收入也一樣,才會出現老闆延長工時的情況。可是,根據大部份國家的經驗,最低工資是以時薪計算,超時工作亦須支付補薪,這樣便可杜絕僱主以增加工時來補償薪金支出。

此外,職工盟亦一直倡議,在實施最低工資的同時,亦應配合工時規管的法例,雙管齊下。職工盟建議,政府應立法每周工作44小時作為標準工時,超時補水則訂於正常工資率的1.5倍。所有工人也不應因工時過長而損害了身體健康及家庭生活。

請支持香港立法設立最低工資!!!
2010-07-30 5:07 am
其實可否用稅務方面,來控制一下市場嗎?
如需聘用大量文職工種工友的企業(如:轉口貿易業、通訊服務業、議員辦事處等),需繳交多些商業稅;而需聘用大量基層工種工友的企業(如:飲食業、住戶服務業、其他社會服務業等),就有稅務回贈,以平衡社會的運作,又是否可行呢?
另外、酒樓、餐廳、管理公司及清潔公司自己本身都需要聘請一些文員,文員需低薪化,其實可否在酒樓、餐廳、管理公司及清潔公司實施先呢?
另一方面,交通費支援計劃應否擴展至全港,以及消費物價指標(包括:水、電、煤、食物、日用品、屋租等),港府又可否採用九招十二式,來干擾一下,穩定全港各市民的生活質素呢?
2007-11-04 2:15 am
我都是一個很小的員工,工作時常超時無補,工資好底,壹萬都無,我成30人啦,,好是一事無成,朋友時常叫我找個半,.......................找到可以點呀,自己都無幸福,...............張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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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3 5:32 am
你的三條問題 ,基本上無法解決 。
如後果不是如此嚴重 ,可能早已實施最低工資 。
能提出確實可行辦法解決上述問題的人 ,值得頒授諾貝爾獎 。

較為理想的做法還是由市場按供求關係 ,自動調節 。
低收入人士如確實入不敷支 ,可由政府適量補貼 ,但有能力
的仍需工作 ,不可全部倚賴綜援 。
參考: 易高 小小愚見 ,請賜教 !


收錄日期: 2021-04-16 23:56: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02000051KK0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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