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的救屬計劃

2007-11-03 12:01 am
我想問下咩叫天主的救屬計劃, 同埋天主的救屬計劃有d咩????

回答 (5)

2007-11-03 12:10 am
✔ 最佳答案
天主的救贖計劃是為未日來臨做準備
由耶穌誕生 宣揚福音開始
救贖計劃就一直進行着
其間 聖母瑪莉亞 厄里亞先知 和其他門徒等人
全都是天主教贖計劃的一分子
他們教導人們 宣講福音 教人悔改
都是為了未日來臨之時
所以人都能升上天堂做準備
所以救贖計劃非常抽象 絕非三言兩語能說清楚
天主的思想是人所不能領悟的
所以大家都應及早醒悟
為未日審判做準備

算唔算答左你咁
希望幫到你啦
2007-12-14 8:32 am
根本《聖經》就充滿流料,例如四福音書中就只有《馬太》及《路加》兩本有耶穌出生事蹟,連最早的《馬可》都沒有,而兩本福音之間矛盾嚴重(例如《馬太》版本的約瑟本來是伯利恆居民,《路加》版本的約瑟本來是拿撒勒居民),起碼有一本是捏造,再加上兩版本都與歷史不符兼情節荒謬,唯一可能性是兩本福音都是老作!

《聖經》捏造耶穌出生「記載」:
http://*****/34pzah

又例如新約預言公元一世紀世界末日(已徹底破產接近二千年):
http://forum.hkudb.com/showthread.php?t=14694
2007-11-05 12:21 am
新約的救贖觀念,可說是完全建立在罪惡的觀念上(若一1:8-2:2),以罪惡的觀念為出發點,將一切都概括在罪惡下,嘆息期待主的救贖(路1:68-79; 2:29-32; 羅3:9-24; 8:19-21; 弗2:1-3; 迦3:22)。所以要明瞭救贖,就得明瞭罪惡,因為有了罪惡,才有了救贖。罪惡是多方面的不義,但總歸於與天主為敵,不願接受天主的愛(創2:17; 3:11; 6:5)。罪惡使人成了該死的罪犯(創2:17; 智2:24, 25=羅5:12),失去了自由,成了罪惡的奴隸(創3:7, 8, 23, 24=若8:34, 35; 羅6:17; 伯後2:19),成了天主的仇人,再沒有「平安」(創3:9, 10; 肋26:14-46; 依63:10; 57:20, 21=羅2:9, 10)。天主子降來人世,即是代人贖罪,使人脫離罪惡(瑪1:21; 20:28; 羅5:23-26; 參見依53:8-11; 達9:24),恢復人為天主子女所應享的自由(若8:36; 羅6:15-18; 迦5:1),使人出死入生(若3:17, 18; 5:24; 羅5:17-19),再與天主和好,再為天主所喜愛,而有了「平安」(路2:14; 若14:27; 16:26-28; 20:19; 羅5:1; 格後5:18, 19; 弗2:14-18; 3:12; 參見依9:5, 6; 米5:3, 4; 蓋2:9)。

新約內用以指「救贖」的一字「Apolytrosis」與其同源字,常含有付出代價之意,與舊約相同,但向誰付出代價?向人?向魔鬼?自然都說不過去。天主何能向受造物繳付代價,受造物又何能向天主要求代價?須知,固然聖經上常以人與人間的關係,來狀述人與天主間的關係;但不能以此概括人與天主間的關係,應就其取譬之點來立論。救贖原是對罪惡而言,人是天主造成的,但罪人卻是人自己造成的。人能犯罪卻不能使自己脫離罪惡。他是受魔鬼欺騙,自賣與魔鬼為罪惡的奴隸,罪惡才在世界為王,奴役人類。魔鬼是騙取竊奪了天主的權利和光榮,天主子來世救贖人類,戰勝魔鬼,消滅罪惡,只是奪回天主的權利和應享的光榮。為完成這番事業,天主是付出了一番代價。這番代價固然是為救贖人類,但最後的目的,還是為顯示他的愛,願他的愛常存在世上,使人知愛悔罪,令他獲愛享榮——造物主應享的光榮(斐2:6-11)。

天主出於慈愛與舊約子民造成的關係,實夠親密了(申4:6-8; 撒下7:23, 24),但仍不如生活在新約下,新「以色列子民」與天主所有的關係那麼親密(瑪1:22, 23; 若1:14; 14:20, 23)。時期一滿(弗1:9, 10; 迦4:4, 5),天主為顯示自己無限的慈愛(弗2:7),派遣自己的聖子降生成人,實現他對人類的預許,完成他對人類的救贖。天主聖子降生成人使天主實實在在住在我們中間(若1:14; 哥2:9),使人類實實在在成了他的骨肉,他的肢體(弗5:29-32; 格前12:12)。他本無罪,也不認識罪,卻為我們竟成了罪(格後5:21; 伯前2:22-24; 若一3:4, 5; 參見依53:4-8),取了完全如我們所有的負罪的肉身,以這肉身,代我們贖罪,自作犧牲,消滅了罪惡(羅8:3; 斐2:7, 8; 希2:14, 15; 伯前2:24)。基督實是以自己的死亡換取了我們的生命(格後5:14, 15),我們現在活的生命,實是天主子基督為我們死而復活,賺得來的生命(羅4:25)。在亞當內人都死了;在基督內,人都復活了(格前15:21, 22)。罪惡和由罪惡而來的死亡,是由一人進入了這世界;恩寵和重生也是由一人而進入了這世界(羅5:12, 15-19; 參見若1:3-5; 3:13-15)。在亞當內,我們作了罪惡的奴隸;在基督內,我們卻作了正義的奴隸;罪惡的奴隸的結局是死亡,正義的奴隸的結局卻是永生(羅6:15-23)。這即是我們由天主所獲得的救贖之恩,實無異再造的救贖之恩(格後5:17; 哥1:15-23)。

天主救贖以民是為顯示自己的忠信和正義,天主救贖人類更是為顯示自己的忠信和正義。為救贖以民,天主施行了奇蹟和異能;為救贖人類,天主卻付出了自己親生的兒子(若3:16; 羅8:32),使他成了自己和人的忠信和正義(格前1:9, 30; 格後1:18-22),在他內完成了自己的救贖計劃:消滅罪惡,使人成義(羅3:21-26),成為天主的正義(格後5:21),所以,人只能在基督內獲得救贖、成義和罪赦(羅5:1, 2, 9, 10, 18, 19; 弗1:7; 哥1:13-14; 弟前2:6, 7)。

參考: 思高聖經註釋
2007-11-03 4:51 pm
希伯來書九章二十二節所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因此,救屬計劃不可能有煉獄這樣的地方存在。聖經又說:「凡靠他進到神面前來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來7:25),又說:「他兒子耶穌基督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 1:7),這裡所說的「一切的罪」,是指耶穌基督的血已經足夠洗淨我們可恕的,和至死的罪。
請想一想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強盜,他並沒有將他所犯過的一切罪全部告解出來,但耶穌卻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我要同你在樂園裡了。」(路23:39-43)。
請看聖經其他的經文怎樣說?
「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 8: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 5:1)
「義人必因信得生。」(加3:11)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
「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4)
「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啟 1:5)
「弟兄勝過牠,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啟12:11)
2007-11-03 12:30 am
好簡單,就是浄化人類<世界末日


收錄日期: 2021-04-19 22:49: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02000051KK0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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