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的士冚左旗係未隨時可以出九龍或香港?

2007-11-02 10:31 am
我係新界的士司機,如果我自己一個將架的士冚左旗係未可以去香港任何地方都唔犯法?因為有時想查架車出去香港比D野個FRIEND。我要問係未一定唔犯法!!!!!!

回答 (3)

2007-11-03 11:39 am
✔ 最佳答案
雖然會有很多爭論,本人觀點是會犯交通條例的,

第一, 一輛以新界的士登記之車輛,不會因為你冚左旗,佢就會搖身一變成為私家車的,首先看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第2條之釋義,新界的士是指獲發牌照在所指明的許可地區內供出租或載客之用的的士,即係新界的士的生存意義:

章:374G標題: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條:2條文標題:釋義

(1) 在本規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新界的士”(N T taxi) 指獲發牌照在《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E)附表7第1段所指明的許可地區內供出租或載客之用的的士;


第二, 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374E第29條(3)-(4),講明新界的士何時可以離開許可地區以外,就是純粹為前往驗車中心接受預約安排的檢驗而駛往或駛離許可地區以外,並且不可為出租或取酬而載客。

章:374E標題: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
條:29條文標題:新界及大嶼山的士之地區限制

(1)  任何作為登記車主或司機的人,均不得致使或允許獲發牌照在新界或大嶼山出租或載客之的士,在許可地區以外的地區或地方停車候客,或來回兜客,或供作出租或載客之用。
(2)  任何作為登記車主或司機的人,均不得使用或致使或允許他人使用獲發牌照在新界或大嶼山出租或載客之的士,從許可地區以外的地方載客往其他不論是在該地區或其他地區的其他地方。
(3)  本條不禁止獲發牌照在新界或大嶼山出租或載客之的士,純粹為前往驗車中心接受預約安排的檢驗而駛往或駛離許可地區以外的任何地方。
(4)  凡獲發牌照在新界或大嶼山出租或載客之的士,依據第(3)款駛往或駛離驗車中心,則不得為出租或取酬而載客。
(4A) 署長可致使,或以書面許可,允許在任何從新界的士許可地區內通往該許可地區外的道路上或道路附近,豎立或放置附表11第1號圖形所示類型的交通標誌,而該標誌的涵義須符合其內容及附表內與該標誌圖形有關的註釋。
(4AA) 署長可致使或以書面許可允許在任何從大嶼山的士許可地區內通往該許可地區外的道路或道路附近,豎立或放置附表11第2號圖形所示類型的交通標誌,而該標誌的涵義須符合其內容及附表內與該標誌圖形有關的註釋。
(4B) 署長可藉憲報刊登的公告,於道路的名稱已予更改時,將附表7所指明的道路名稱修訂。
(5) 在本條中,“許可地區”(permitted area) 指附表7所指明的地區。
 

第三, 至於新界的士冚旗後就會搖身變成為私家車的說法,祗是一知半解啫,根據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374B第19條(1)-(2)所述,在冚旗後,如車上運載不多於一名不取酬之乘客,則雖然沒有的士牌照的人,祗要他手持私家車、輕型貨車、中型貨車或重型貨車其中一樣有效駕駛執照,也可駕駛的士,此處並沒有將的士變為其他登記車輛的能力,的士就是的士。

這條法例的立法原意讓的士維修技工試車用,或買賣的士時試車用或發生交通意外時,若司機進了醫院,則持有私家車牌的司機,也可將遂車駛離。

章:374B標題: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
條:19條文標題:有權駕駛其他種類車輛的規定

(1) 任何人如持有令他有權駕駛私家車或輕型貨車的有效駕駛執照,則他憑藉該執照亦有權駕駛的士或小型巴士︰
但─
(a) 車前須出示紅底白字的字牌,以高度不少於75毫米的正楷字體註有英文字“OUT OF SERVICE”及中文字“暫停載客”;
(b) 除司機外,該車輛最多可載人數為1人;及
(c) 如屬的士,的士計程錶指示器須予掩蓋,使的士外的人不能看見。
(2) 任何人如持有令他有權駕駛中型貨車或重型貨車的有效駕駛執照,則他憑藉該執照亦有權駕駛的士、小型巴士或巴士︰
但─
(a) 車前須出示紅底白字的字牌,以高度不少於75毫米的正楷字體註有英文字“OUT OF SERVICE”及中文字“暫停載客”;
(b) 除司機外,該車輛最多可載人數如下─
(i) 如屬公共巴士,4人;及
(ii) 如屬其他情況,1人;及
(c) 如屬的士,的士計程錶指示器須予掩蓋,使的士外的人不能看見。
(3) 本條的規定,不授權任何人使用汽車供出租或取酬載客或運貨。
(4) 在本條內,“的士計程錶指示器”(taximeter indicator) 指《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A)第42(1)條所提述的的士計程錶指示器。

根據以上三條法例之論據,本人相信新界的士冚左旗出九龍或香港而不是前往驗車中心接受預約安排的檢驗,即是違法。
2008-08-20 3:33 am
綠的可以冚旗出市區,在1998年改例後就不能接載乘客。之前可接載一名乘客在前座。

大嶼山的士分兩類 : 1. 交大嶼山牌費之的士不能出市區。大嶼山牌費是市區之1/4費用
2. 交市區牌費可冚旗出市區但不能 接載乘客。
2007-11-02 11:08 am
係唔犯法的!因為你 冚左旗後,你的就變成私家車﹐你可以香港任何地方,但不可以載客!!!
參考: 我識人揸的士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39: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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