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指揮的歷史在剛開始時是非常模糊的,或許是在古代和原始文明時期需要以一些打拍子的方式來協調音樂,例如用腳踩踏或是拍手都可以達到此目的。至於何時開始使用指揮棒並沒有人知道,但一般的說法是認為大約從十九世紀中葉才開始的。在此之前,各種不同打拍子的方法被使用著,但一些方法在現代是會干擾聽眾的。在早期可聽見的說法是拿著一個紙捲敲打桌面或是拿著一根長的棍杖敲擊地板。在十七世紀時,盧利在他為路易十四精心製作的節目音樂會中使用像上述所說之棍棒打拍子,事實上,盧利的死因就是由此場音樂會所引起的;他的棍杖將自己的腳擊傷,傷口受到細菌感染而傷重不治。在十八世紀時,這個打拍子的角色通常是由演奏者接管;巴哈在樂團中彈奏古鋼琴時以頭部的擺動作為拍子的暗示;韓德爾也以相同的方式帶領樂團,只不過他是在大鍵琴或是管風琴前,而史達密次則是在有名的曼海姆管弦樂團擔任總監一職,而他則是在第一小提琴首席(為現在用詞"Concertmaster"的起源)的位子上搖動他的頭;葛路克使用他的弓指揮;海頓則是使用鋼琴。莫札特早年是從小提琴的位置指揮,晚年是從大鍵琴,但還被傳說他站在管弦樂團的前面用手打拍子。貝多芬通常都是從鋼琴的位置上指揮,但有些跡象顯示他用類似指揮棒的棍棒指揮。值得注意的一點是直到這個時期,專業的指揮家都尚未出現;作曲家一般說來都是指揮家,但除了指揮他們自己的音樂之外,極少指揮其他人的作品。 同時期"Leader"(concertmaster)成為非常重要的角色。弦樂部的首席會給他的同事們信號,即使是有指揮在前面;有一段時間在某些地方,當指揮拍手或是敲擊桌面時,首席會用腳踏出聲音。敲擊桌面的方式幾乎在整個十九世紀時還殘存於義大利。首先注意到指揮與音樂的協調是在歌劇院中,早在1802年的巴黎歌劇院有一位紳士確實用小木棒打拍子並給予暗示,但他有預先給拍子。著名的法國小提琴家克羅采(Rodolphe Kreutzer,1766-1831)從1806年起,即用小提琴的弓在巴黎歌劇院指揮。此後不久,自1820-1847年間,歌劇院開始有了第一位專業的指揮家:阿貝內克(Francoise Antonie Habeneck,1781-1849)(註五)是一位法籍小提琴家,他花了一生中的大部分時間用弓指揮。他於1828年建立了演奏協會(the Societe des Concerts du Conservatoire),它是以第一個致力於做為純粹演奏的管弦樂團,以便和專門演奏歌劇式音樂的管弦樂團區別。在指揮家、樂團首席及演奏家(例如鋼琴家、管風琴家、大鍵琴家)之間的競爭一直延續到整個十九世紀前半期,三個不同的人打著三種不同的拍子會使管弦樂團的團員及聽眾混亂。這個時期的管弦樂總譜並不為人所使用;阿貝內克,就像其他的小提琴指揮一樣,他的指揮用譜是將第一小提琴的部份影印下來指揮。 史博或許是第一位將現代音樂會組織起來的指揮;他是一位偉大的小提琴家,也是一位舉足輕重的作曲家;至少在1817年之前,他是第一位使用指揮棒的人。他發明了字母及數字編號在總譜上,以便在排演時方便提示,所以他必須使用譜,即使是簡化成鋼琴的譜也好。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有個習俗是指揮必須面向聽眾而背向管弦樂團。這個傳統在十九世紀後半葉仍存在於俄羅斯。另一個習慣是在十九世紀早期,演出歌劇時,指揮面向歌者卻背對樂團,這個習慣直到1903年還未完全消失;在慕尼黑,莫特(Felix Mottl,1856-1911奧籍指揮家)保有把背朝向歌劇樂團的習慣。
孟德爾頌特別引人注意的是他優美的表情。雖然他本身是一位作曲家,但他也會指揮其他人的作品,然而他並不偏好歌劇音樂,且尤其不喜歡華格納樂派的音樂;他有習慣重編其他人的管弦樂配器,此項習慣一直持續到二十世紀。
說了一大堆歷史, 不如返回正題。
現代的指揮主要工作是首先是要研究演出作品, 並決定演縯方法. 將需要注要的記號記在總譜上。 指揮亦要安排每場音樂會的排練進度. 以確保指揮和各團員對每首演出樂曲都清楚理解。
在排練和演出時,指揮要利用他的指揮棒或手指示整個樂團或合唱團以既定速度和力度演奏以能表達指揮所要求的各種音樂上表達, 指揮亦同時在指揮期間提示適當聲部的插入。
在排練時指揮會將自己對各聲部或樂曲某部份提出自己的要求, 以免在正式演出時團員對指揮的指示有所誤會, 例如某一段樂句的四分音符要奏到像八分音符一樣短以得到某種效果。
指揮亦需要在一個陌生場地演出前要求樂團試奏一段以了解場地的音響效果以便在演奏時符合音樂廳的音響特性, 例如殘響較多的音樂廳, 特別外國很多時會在教堂裏演出, 那麼指揮應指示樂師彈奏得較短以減輕殘響較多的負面影響。
指揮在有需要時亦可對樂譜作部分的刪減或改動, 著名指揮家史托考夫斯基是一個好例子, 他連貝多芬的作品也會去改動。
在年青或主要作訓練的樂團或合唱團裏, 指揮或會同時兼任訓練員, 協助各團員學習在樂團或合唱團裏聆聽其他聲部, 以達到統一音色和了解自己在樂曲中是主要抑或是從屬, 有時要指示弦樂團員使用何種弓法拉奏某些樂句
註五應為註
註: 阿貝內克, 法國指揮家,父親是他的小提琴啟蒙老師。1804年時成為歌劇院管弦樂團中的小提琴手;此後,以很短的時間加入了巴黎歌劇院管弦樂團,於1817年成為小提琴首席。他在巴黎音樂院指揮學生樂團,1824-1831年間他成為巴黎歌劇院的首要總監。1828年3月9日為他的第一場音樂會,指揮貝多芬的第三號交響曲,隨後他成為了貝多芬交響曲的擁護者。他在巴黎的音樂會中(1831.3.27)第一次演出貝多芬的第九交響曲;在他指導下的管弦樂團成為當時最好的樂團,甚至於獲得了像孟德爾頌和華格納那樣頂尖音樂家的讚美。他指揮了將近二十年的時間,最後的一場音樂會是在1848年4月16日。
參考資料:
指揮歷史參考自
http://library.cmgsh.tp.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