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問有關三合會條例既問題.(10分題目)

2007-11-02 12:34 am
唔知有冇人知道呢條法例既詳細條文呀?

回答 (2)

2007-11-02 6:21 am
✔ 最佳答案
住好d既designer同有關人士,如果被落案起訴, 相信是會以下列法例作出檢控:
<<香港法例第151章----社團條例>>第20條----成員身分等

因條例第二項列明:

任何人如屬三合會社團的成員,或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分行事,或自稱或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或參加三合會社團的集會,或向三合會社團付款或給予援助,或為三合會社團的目的而付款或給予援助,或保管或控制或被發現管有屬於或關於三合會社團或三合會社團任何分支機構的任何簿冊、帳目、字據、成員名單、印章、旗幟或徽章,則不論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是否在香港成立,該人亦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a) 如屬首次就該項罪行被定罪,可處罰款$100000及監禁3年;及
(b) 如屬第二次或其後就該項罪行被定罪,可處罰款$250000及監禁7年。
2007-11-02 12:57 am
















香港法例151章:社團條例
第18條:非法社團

(1) 就本條例而言,“非法社團”(unlawful society) 指─


(a) 三合會社團,不論該社團是否註冊社團或獲豁免社團,亦不論該社團是否屬本地社團;或
(b) 根據第8條作出的命令所適用的社團,有關命令可就社團本身或其分支機構作出,並屬有效的命令。


(3) 凡使用任何三合會儀式,或採用或使用任何三合會名銜或術語的社團,均當作為三合會社團。
第20條:非法社團成員
任何人如屬非法社團的成員,或以非法社團成員身分行事,或參加非法社團的集會,或向非法社團付款或給予援助,或為非法社團的目的而付款或給予援助,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a) 如屬首次就該項罪行被定罪,可處罰款$20000及監禁12個月;及
(b) 如屬第二次或其後就該項罪行被定罪,可處罰款$50000及監禁2年

(2) 任何人如屬三合會社團的成員,或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分行事,或自稱或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或參加三合會社團的集會,或向三合會社團付款或給予援助,或為三合會社團的目的而付款或給予援助,或保管或控制或被發現管有屬於或關於三合會社團或三合會社團任何分支機構的任何簿冊、帳目、字據、成員名單、印章、旗幟或徽章,則不論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是否在香港成立,該人亦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a) 如屬首次就該項罪行被定罪,可處罰款$100000及監禁3年;及
(b) 如屬第二次或其後就該項罪行被定罪,可處罰款$250000及監禁7年。
第21條:容許非法社團在處所內集會的人,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如屬首次就該項罪行被定罪,可處罰款$100000及監禁3年,如屬第二次或其後就該項罪行被定罪,可處罰款$200000及監禁5年。
第22條:煽惑他人成為非法社團成員
任何人煽惑、誘使或邀請他人成為非法社團成員或協助管理非法社團,或對他人使用暴力、作出威脅或恐嚇以誘使該人成為非法社團成員或協助管理非法社團,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0及監禁2年。
任何人煽惑、誘使或邀請他人成為三合會社團成員或協助管理三合會社團,或對他人使用暴力、作出威脅或恐嚇以誘使該人成為三合會社團成員或協助管理三合會社團,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50000及監禁5年。
第23條:為非法社團牟取社團費或援助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17: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01000051KK0177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