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生約, 一年死約

2007-11-01 7:37 pm
想請問, 一年死約滿了之後, 第二年業主在什麼情形下可以收樓, 是否只可以以自住為由, 只是我定時交租, 業主在第二年生約滿之前都不可以要我搬或加租呢? 請賜教!

回答 (6)

2007-11-02 12:27 am
✔ 最佳答案
一般在死約完結後,即生約期內,業主是不需給予您任何理由收樓的。正如,您作為租客的亦不需給予業主任何理由下不繼續租下去。

這是香港法律賦予業主及租客的均等的權利。

只是無論您是業主或租客在生約期內,要結束租約,需給予對方最少一個月的通知,或是相等於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而在生約期內,業主是無權要求加租的。除非另訂租約。

2007-11-01 16:37:02 補充:
我會建議您應查看您的租約為準,因我所提的是現時一般租約範本。而每名業主都有權與租客就個別條款在細訂的,所以每名回答者的都不能給予您有關準確的通知期時間。而且有關加租的時間問題,亦不能胡亂給予您時間的訂案。我能給予您是按正規的租約範文的格式,亦希望您能再詳細研究自己的租約為佳。

2007-11-06 12:55:54 補充:
多謝提問者的評價。
2007-11-04 2:57 am
業主在第二年生約滿之前都不可以加租,但要搬要1個月通知。我都租過樓俾人。亦曾收不到租,告到土地審裁處。


深水埗苦業主。
2007-11-02 1:11 am
現在的租約管制放鬆了, 死約滿了後, 業主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 一個月通知收回單位的了...
2007-11-01 8:16 pm
1) 一年死約滿了之後, 第二年生約開始, 業主可以用書面通知租客兩個月後終止合約, 即兩個月後收樓 (不必需要任何理由). 通常租客可與業主相討新租金並簽新租約.
2) 由1) 表示, 業主可以在租約生效的14個月後"加租".
2007-11-01 8:08 pm
業主在租約第二年內,可否收樓或加租,要睇你張租約上有冇寫明生約權利歸邊個及業主生約期內可否加租.
希望幫到你啦!
參考: 自己
2007-11-01 7:48 pm
業主在第一年死約滿後, 可以加租, 自住或任何原因. 合約保障你一年, 就算死約內,有任何變更,只要雙方同意, 也可以轉的.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17: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101000051KK0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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