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政府04年要申報既時候,已經準備好晒要報既手續
而咁岩我屋企出現家庭問題,跟住房署d職員就話戶主唔係度
間屋仲未轉名比我阿媽,所以佢唔比我地申報
到搞好晒轉名既手續之後,申報既時限又過左
房署d人又唔比人申報.....
跟住早兩日,房署要我屋企遷走兩隻狗,話有人投訴有狗
又話我地無申報有狗..仲話果時我阿媽簽左份'我以後唔會再養狗'既文件
阿媽話係房署寄黎,唔知係咩就簽左拎返去比附近房署既地方
我阿媽讀書唔多,大字都唔識多幾隻,就算份野係中文都唔會太留意
但試問一個養緊狗人會唔會自己走去簽份唔再養狗既文件
同埋....房署比當時唔係戶主既阿媽簽份咁既文件,但就唔比我阿媽申報養狗
真係好矛盾囉
咁而家我應該可以點做
搵區議員幫手定係直頭去申訴專員公處度投訴房署
定還是打電話去報館度搞大佢
更新1:
份文件係04年戶主未轉名之前房署寄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