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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簡稱,是中國56個少數民族之一,是中國少數民族中散居全國、分佈最廣的民族。主要聚居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在甘肅、青海以及河南、河北、山東、雲南等省也有大小不等的聚居區。大約有981.6萬人(2000年)。
服裝
回族民族服裝具有鮮明的特點。男子一般上穿白色對襟褂,外套黑色對襟坎肩,頭戴白色或黑色無檐小圓帽,稱「回回帽」、「號帽」,亦稱「禮拜帽」。 根據《古蘭經》規定,回族穆斯林婦女多頭戴遮頭護面的蓋頭。蓋頭的顏色依年齡而不同,老年用白色,中青年用黑色,姑娘用綠色。這既符合了伊斯蘭教教義的規定,又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民族服飾。 《古蘭經》規定:「你對信女們說,叫她們降低視線,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飾,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們用面紗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飾,除非對她們的丈夫,或她們的父親,或她們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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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
回族的語言,在其東遷初期為阿拉伯語、波斯語和漢語同時使用。回族由於長期和漢族雜居,逐漸習慣以漢語、漢文為本民族的共同語言。還保留著相當數量的阿拉伯語和波斯語語匯,如:多斯蒂(兄弟)、色倆目(您好)、虎失奴底(滿意)、都士曼(敵人)、伊不利斯(魔鬼)等等。在邊疆地區也經常使用當地少數民族語言。與此同時,回族人仍然保有不少過去阿拉伯、波斯等傳統文化,在共同心理狀態,經濟生活,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等方面表現出自己的特點。有人認為回回應稱為漢語穆斯林,因不存在回這種語言。
婚姻
婚姻方面,回族注重男女雙方在信仰和生活習慣上的一致,主張男女「婚姻無貧富,必擇善良」,不重門第、富貴,而注重雙方的信仰、品德和才貌。舉辦婚禮時要請阿訇念「尼卡哈」(阿拉伯語,意為結合),寫「依扎布」(證婚書),男方還要給女方聘金(根據男方條件而給予女方並由女方單獨擁有支配的一定數量的錢財)。
喪葬
按照伊斯蘭教傳統,人死後用布包裹,實行土葬。
經濟
主要從事農業,農戶多附帶經營牧業或運輸業、手工業、小商業。回族工匠在制香、製藥、製革、制炮以及礦產的開採上都較著名。回族以善於經營著稱,傳統行業有珠寶玉石業、運輸業及牛羊屠宰加工業等。
姓氏
回族人的姓氏多數源自其阿拉伯名字,有馬姓、穆姓或木姓 (Mohammad)、沙姓 (Sadiq),丁姓(din),此外,回族人口亦有很多哈姓、羽姓、郭姓及脫姓的人。
飲食
回族在飲食上有許多講究和忌諱。這些習俗,蓋源於伊斯蘭教。例如,《古蘭經》中說:「只禁戒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真主之命而宰的動物。」平時,凡盛過這些禁忌食物的炊具、餐器也都不用、不接融。如果在旅途中或其他困難的條件下,借用漢族的鍋,也必須用大火燒過一陣,方纔使用。回民所吃的牛、羊、雞、鴨等可食畜、禽,一般都請阿訇宰殺,在特殊情況下也請懂得宰牲戒規的回民宰殺。稱為抹殺',忽必烈曾禁止如此,穆斯林被迫吃死肉。 他們不稱殺,稱宰。
回族喜歡吃的菜餚有:蒸羊羔肉、手抓羊肉、羊肉泡饃、羊肉粉湯、黃燜羊肉、羊肉串、辣子炒雞、燒雞、燒牛肉、羊雜碎等。
回族還有喝蓋碗茶、糖茶的嗜好。所選茶葉一般以「陜青」、「茉莉」為主。喝蓋碗茶的花樣甚多,如用陜青茶、白糖、柿餅、紅棗沏泡「白四品」;用磚茶、紅茶、紅棗、果幹沏泡的「紅四品」;用花茶、冰糖、白糖、紅糖、紅棗、核桃仁、桂圓肉、芝麻、葡萄乾、柿餅、果乾等沏泡的「十二味香茶」。
信仰
回族信仰伊斯蘭教,伊斯蘭教對其歷史、文化和日常生活都有重要的影響。回族人自稱正教徒。
回民從剛出生時開始,就要請阿訇起回回名字,被稱為經名,結婚時請阿訇證婚,死亡後請阿訇主持殯葬。為了宗教活動和生活習俗上的便利,回民習慣在住地建禮拜寺(也稱清真寺),圍寺而居。
回民的伊斯蘭教分老教與新教(哲合忍耶),新教是由馬明心發展出來的,後來撒拉族人蘇四十三與回民田五舉事時是以發教為名義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