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持有智能卡式《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不須簽證赴港的人士,毋須持有其他旅行證件可入出境香港。持證人在入出境香港時須出示該身份證及專用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赴港申報表》(下稱《專用申報表》)。該表與給予其他旅客使用的入境申報表有所不同。
上述人士可在香港的各出入境口岸入出境,每次可獲准以訪客身份逗留不超過14天,但不能在香港辦理延期居留或更改訪客身份的申請。
持《澳門居民身份證》或智能卡式《澳門特別行政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仍需申請《往港證》或其他旅行證件往港。
如何取得《專用申報表》
Ø 只需將智能卡式身份證放入自助服務機,即可印出《專用申報表》,毋須使用密碼。
Ø 《專用申報表》上列印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編號及發出日期等證上可見資料、存於晶片內的申請人照片,以及符合國際民航組織(ICAO)標準的光學閱讀代碼。
Ø 《專用申報表》暫定不收費。
打印《專用申報表》的自助服務機24小時運作,放置於澳門下列地點:
Ø 港澳碼頭的出入境大堂、在完成出境手續後的禁區。
如晶片損壞,可先經過驗票閘口,然後到出入境事務廳後臺辦事處,請值勤人員協助印表。
Ø 身份證明局。
如晶片損壞,在辦公時間內可請工作人員協助。
Ø 初定每人每天共可印3張。
對於經香港前往外地再經香港回澳的旅客,請留意:
Ø 如前往內地,必須帶備2張《專用申報表》,一張供從澳門進入香港時用,另一張供從內地進入香港時用。
Ø 如前往外地,同上理,可帶備2張《專用申報表》。如只帶備1張《專用申報表》,則從外地進入香港時須出示有效護照等可供蓋出入境印用的旅行證件。
在香港遺失《專用申報表》:
Ø 辦公時間內:向香港入境事務處(灣仔告士打道七號五樓延期居留組)報失(查詢電話:(852) 2824 6111)。
Ø 辦公時間外而又急需離港返澳:可致電香港出入境事務處港口管制組(電話:2543 1958)要求特別安排。
faq
為何《赴港申報表》仍須填寫「國籍」、「地址」等欄目?
答:是根據香港方面的要求,同現在的入境表是一樣的。
如當事人的智能身份證晶片損毀,又需在碼頭印《赴港申報表》赴港,該怎麼辦?
答:向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於碼頭禁區的當值人員要求協助列印《赴港申報表》。
如當事人的智能身份證晶片損毀,當事人會否因其晶片不能讀取而被拒絕進入香港?
答:當事人不會因其晶片不能讀取而被拒絶進入香港,只需持有有效智能卡式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赴港申報表》即可。
如當事人的智能身份證晶片損毀,該如何換證?須否收費?
答:如因當事人保管不善,費用為90元 (如不能出示原證,須報失及繳交附加費用)。如屬晶片質量問題,不收費。
持《赴港申報表》的人士是否需再填入境表?
答:不需要。
已使用的《赴港申報表》應如何處理?
答:當事人可自行處理。
《赴港申報表》有否有效日期?
答:沒有
如當事人為未成年人,是否可自行持《赴港申報表》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前往香港?及當事人的父母是否需要在《赴港申報表》上簽名?
答:如當事人無須簽證赴港並持有智能卡式《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則可在自助服務機列印《赴港申報表》。《赴港申報表》沒有規定須父母簽名,請父母留意。如當事人不懂簽名,可由其父或母簽名。
備註
為在入境時能順暢過關,應以正面向內對揩方式摺疊《赴港申報表》及小心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