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不同意減差餉,原因如下:
1. 負責交差餉為有物業人士,樓價近年來狂飆,有樓人士已有賬面溢利,無必要減低庫房收入去惠及他們;
2. 如果要照顧社會利益,可以増加醫療及社會福利,為何要減差餉去優惠已是社會上相對富裕的一群?
3. 在政策失去平衡之時,要冷卻過熱投資是應該加稅才對,為何會反其道而行?是否要考慮地產商利益,賣地可以增加庫房收入,所以放棄社會整體利益於不顧?
4. 差餉顧名思義是支付警務人員開支的收入,減差餉又是否意味要減警方人手?治安已經比較有自由行前差,難道政府覺得「有下調空間」?
5. 如果政府覺得警務人員薪資「有下調空間」,那麼三司十二局以至整體公務員薪酬又是否「有下調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