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僱主向僱員發出解除合約解僱信
敬啟者:
根據雙方於2006年1月1日所訂立之僱傭合約第幾條,現給予閣下一個月(七日或壹日,視乎工作日期長短或合約內所訂立之通知期)通知期,作為終止通知期。閣下最後工作日為2006年11月30日。
此致
xxx先生或小姐
2006年10月31日
僱員向僱提出解除合約請辭信
敬啟者:
本人,陳大文,現職為會計文員,本人在此工作已多年,獲益良多。因私人理由需要處理,因此致函請辭。根據與公司所訂定之僱傭合約,由即日起給予公司一個月通知期,本人最後工作日為2006年11月30日。
多謝公司照顧並祝業務蒸蒸日上
此致
陳大文上
200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