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5年因工作受刀傷,差點性命也被奪去,休息了1年多,但僱主在本人復工後的工資比本人在未受傷時的工資少了近$5000,本人已復工將近1年,而本人有以下的幾條問題
1. 可否向僱主追討$5000的工資差額;
2. 如可以,應從何追討;
3. 除工資差額外,還可有其他索償嗎??????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29 1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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