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我老婆並非大陸新娘.我地都係八.九十年代曾經好似好巴閉嘅所謂中層管理.係我環境最差嘅時都未夠資格攞法援.我地亦都係自由戀愛,婚前亦曾各自有拍拖.拍拖時己知性格唔係可甲.但機緣巧合.同一時間想有个家庭.甘就結咗婚.
更新2:
我問過份保儉,供咗兩年就自殺都有得賠.夠佢倆母女十年八載.當時甘多人自殺.會傳染架!而家梗係唔諗喇.但係点知將來?係呀!有損友教我返大陸包個二奶.唔使一个星期就唔會心大心細.但係做唔出嘛!同埋就算離婚,我都唔想要佢倆母女生活質素降低. 其實我唔mind佢keep自己份糧.婚後我都係100%交我份糧出嚟.然後伸手攞零用.所以先要睇人面色.
更新3:
多謝各位關心.但亦無需再探討我倆夫妻關係.雖然佢無再提,但我决定婚就一定離.呢條問題係想啲過來人俾啲減少對小朋友衝擊的意見!另外是否法庭通常將撫養權交俾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