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d 資料 from a book call 異端辨惑 written by 蘇穎智
無憑的斷章性解經(KNIGHT EXEGESIS)
他們到處選擇「合適」的經文來支持他們的論點,不理會它是舊约或新约,詩歌書或先知書,歷史或書信。例如耶和華見證人認為基督將會在一九一四年再臨復建國度和復掌王權。
1·支持理由:
以下有五個步驟來證明這論點,都是運用以經解經的原則,配合得那麽「天衣無縫」,看你能否看出其中的破綻。
a ·外邦人的日期滿,基督便再臨
主預言他再回來有很多預兆(路21:7-24上)「直至外邦人的日期滿了」(路21:24下)「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着雲降臨。」(路21:27)甚麽是外邦人的日期?就是外邦人統治的日期。外邦人的統治在何時開始?就神治政體的完結,意即神治政體的代表猶大國的亡國。而猶大國在主前六零七年亡國,那年就是外邦人統治的開始。請記着:外邦人的日期始于主前六零七年,外邦人的日期滿足,基督便再臨。然而這裏所説的「外邦人的日子」無疑是指外邦人統治甚至蹂躪聖殿的日子。耶證硬將這日子從主前六零七起算,將這視為絶對,甚有問題。其實,翻開以色列歷史,主前一六零年開始之馬加比王朝及1948年後復國後的以色列均不能算是「外邦人統治」之日子。路21:7-24更合理的解釋,也是大部份解經家也贊同的解經,是指敵基督在大灾難期中最後三年半之統治而言的,這解釋更符合但9:24-27及啓11:1-2的背景。敵基督横行三年半,主便要來再打敗他、審判他、假先知及全地。
b·基督在外邦人的日期滿足時建立其國度。
「我在夜間的异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着天雲而來……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他的國必不敗壞。」(但7:13,14)主再會結束外邦人的統治,建立其國度,那時就是外邦人的日期滿足。
c·外邦人的日期何時結束?
尼布甲尼撒王因驕傲而遭神的刑罸,與地上的獸一同吃草,直到經過七期。(但4:15,16,23-26)那棵樹代表尼布甲尼撒王(但4:22),他是當時世上最高的人力統治者。可是他被迫承認有一位比他更高的君王正施行統治。這位便是『至高者』或『天上的王』耶和華(但4:34,37)所以在一種更重要的意義上,這棵高得頂天的大樹代表上帝的至高統治權。這棵樹曾被砍下(但4:23),意即上帝的統治權曾被砍下,就是在猶大國亡國的那一年--公元前六零七年。但經過七期:這棵樹的銅圈與鐵圈會被拿走,它會再次生長。表明上帝的統治權會再次恢復。請記着:外邦人的日期經過七期就結束。
然而,耶證解經最大問題,是牽强附會,將完全無關之經文連在一起,然後靈意去解釋。解釋預言的原則,必須留意歷史背景、字義、文法結構,其他明顯經文之印證;此外,我們必須看歷史之事實,絶不能將不明顯之經文當作絶對真理教導人。但4:23-26明顯是指着當時的王,就是尼布革尼撒來説的,因他的狂傲自大,神要懲罸他,使他與野獸同卧有七年之久。硬將1914年視為主再臨地面去配合錯誤的「解經」是絶對荒繆的。耶證要自圓其説,硬將主已經于1914年無形地再臨,簡直是异端。因為主再來是有形有體的,他再來了,要審判敵基督、假先知及其服從者;另一方面,則要建立一千禧年國度,統治全球。(詳細請參拙著《認識末世》)
d·七期有多長?
七期在原文是(SEVEN TIMES)。意即七段時期。參考啓示録12:14『一載,二載,半載』原文是A TIME,AND TIMES AND HALF TIME。合共三載半,即是三期半。而根據六節這三期半相等于一千二百六十日,所以七期就是二千五百二十日。這字義解釋没問題。
e·七期實際有多長?
神刑罸人喜歡以一日預一年。(結4:6,民14:34)。所以七期既然是二千五百二十日:那麽實際就是二千五百二十年。所以,基督何時再臨復建國度?根據“a”,“c”,“e”的結論,就在公元前六零七年後的二千五佰二十年。公元前六零七年至公元前一年共六百零六日,公元前一年公元後一年其實只有一年,公元後一年至公元後一九一四年共一千九百一十三年。所以公元前六零七年至公元後一九一四年合共(606+1+1913年=2520年)所以基督在一九一四年重臨地球,果然那年爆發第一次世界大戰應驗了,你們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太24:6,7)
第一點基本上是正確的。當猶大亡國後,神治的政體就完結,地上再没有任何有形的國度代表神治國,皆由外邦人統治。然而當猶太人不以神為王,要求立人為王之時,神已經不再治理猶太人,由他們所選立的君王治理;(撒上八:4-9)所以神治政體實際上士師時代已經結束,這點他們勉强是對的。
第二點是正確的。基督再來時消滅地上的國度,結束外邦人的統治,建立神的國度。
第三點是錯誤的。因為『父憑着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徒1:7)憑人胡亂臆測主再來的確實日期,必然錯誤。况且他們計算的方法是錯誤的,竟以尼布甲尼撒王被神刑罸的七期預表外邦人統治的日期,(但四16:-23)這段經文最多也只能預表外邦人被神刑罸的日期,又以樹不代表神的國度,樹不存留預表神的國度復臨,樹不根本就明顯代表尼布甲尼撒王(但四14-15,22-26),樹不存留預表尼布甲尼撒王經過七期回復正常(但四34)。他們解經何等荒謬!
第四點是正確的。七期應解作七年,就是二千五百二十日,合乎原文和歷史。但是但以理書9:24-27之預言應如何解釋,請參附録(二)。
第五點是錯誤的。七期應只可解作七年或二千五百二十日,不能再將二千五百二十日演變成二千五百二十年(結四:6,民四:34),我們又可因神看千年如一,再將二千五百二十年化成907,200日乘以一千成為907,200,000年。那麽解經没有標准可言。而且猶太歷一年只得三百六十日,而西歷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一日,所以猶太人的二千五百二十年實際只得: 2520× 360/365.25年=2483.78年。羅素起初預言主再來的年份不是一九一四年,後來仍然看不見主降臨,就硬説主隱形地降臨到地上,開始從新統治地球。
其實,主再來的日子只有父知道,天使不知道,所有的人均不知道,當人子在地上時他也不知道,試問耶和華見證人又從何可以知道?他們是否比主更清楚?聖經所載的是否有錯呢?(參太24:36)
source:
http://www.cclw.net/gospel/asking/yiduanbianhuo/htm/index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