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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洪律師
有「金牙大狀」之稱的清洪原名葉清福,在全港資深大律師年資排行榜名列第七,專攻刑事案,縱橫法律界30多年,曾為多名娛樂圈和商界名人打官司,其中最矚目的可說是謝霆鋒「頂包案」。
清洪1947年生於馬來西亞,71年在英國劍橋大學法律系畢業,88年成為御用大律師。他執業前,曾在《遠東經濟評論》雜誌任助理編輯,數年後才轉行。
清洪以盤問技巧出色見稱,近年他常在審訊中批評廉署人員濫權,調查手法違反《基本法》,令他得到「廉署剋星」的稱號。
清洪處理的大案,包括去年周正毅伴侶毛玉萍造市案(不過清洪代毛申請終止聆訊失敗後,被毛棄用)﹔04年為被控受賄的環球唱片公司前總裁陳少寶辯護,陳無罪釋放﹔02年謝霆鋒在頂包案中被控妨礙司法公正,謝最後被判社會服務令﹔01年林建名被控串謀偽造工程合約案,亦由清洪代表,林最後無罪獲釋。
清洪為福建省政協,最近有消息指他有意競逐下屆特首選委。
清洪多年來收了不少名人徒弟,例如王穎妤、周啟邦兒子周國豐、藝人黃錦燊、已故影星林黛獨子龍宗瀚,現任高等法院法官湯寶臣、資深大狀黃敏杰亦曾經是他的徒弟。清洪偶爾會「仗義」為小市民求情,曾代表爆竊快餐店的窮青年求情。
英國大律師 (1969)
香港大律師 (1976)
英國御用大律師 (1988)
香港資深大律師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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