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以前就會賣細路、棉胎之類都有
而家就無叫呢 d 喇
有 d 收電器、收表、金器、玉石之類
最新我經過間當舖(我唔係去當野,雖然我無錢,最慘係連可以當既都無)
有什麼東西會不收?
圖片參考:
http://hk.yimg.com/i/icon/16/7.gif
《當押商條例》
當舖,最深印象的就是門外大大的「押」字,和門內那一塊把我好奇的目光擋在當舖出面的木屏風。屏風內的境象只是在電視劇內見過,一個高大的櫃檯,櫃檯後的店員總是架上眼鏡、上了年紀的老伯,整個氣氛是冷漠刻板的。政府於一九三零年頒布1930年當押商條例 (已廢除,由現有的當押商條例取代) ,當年第一間合法的當舖設於西環水街附近。
根據香港法例,當舖必須在門外,以可閱讀的大型中文字及英文字母用油漆髹上其商號的全名,並須保持油漆完好;並須要在中文名稱後加上「押」字,而在英文名稱後則須加上“Pawnbroker”。
另外,當舖營業時間法例也有所規限,只可以在農曆年初一前一日上午八時至午夜,及其他日子上午八時至下午八時當押、收取或贖回任何物品。
法例規定押商所貸出而款額不可超過港幣五萬元。即使是名貴手錶價值十多萬,在當舖最多只值五萬元,而每月利息最高為三厘半(3.5%)。另外身分證、銀行存摺等
不可作為押物。
李白就曾在《將進酒》中寫道「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消萬古愁」。當押業雖然古老,但當押業並沒有衰落,因為再富庶的地方都有窮人,特別是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不少人當了首飾手表去周轉。根據港九押業商會的資料,當舖的數目正在?加,現在大約有一百六十多間當舖。不過小朋友卻不能把爸爸媽媽買給他們的禮物交到當舖,法例列明收取未滿十七歲人士當押的任何物品是違法的。
雖然當舖沒有衰落,但相信不少人和我一樣,從未入過當舖,既然這樣我就講一些跟大家息息相關的法例吧!
http://www.hku.hk/un dgrad/publications/q uartz/issue3/11.htm